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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对3家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作出处罚

2015年09月02日 20: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9月2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2日公布了拟对恒生公司等3家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其中,针对马云旗下的恒生公司拟罚没金额逾5亿元(人民币,下同)。

  日前,证监会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恒生公司)、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铭创公司)、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同花顺公司)等3公司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据悉,上述3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根据公告,经查,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开发具有开立证券交易子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清算等多种证券业务属性功能的系统。通过该系统,投资者不履行实名开户程序即可进行证券交易。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在明知客户的经营方式的情况下,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客户销售系统、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非法收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据此,证监会拟决定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以恒生公司的罚没金额最大。

  值得注意的是,恒生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恒生电子)的控股子公司。恒生电子在A股备受瞩目的原因之一在于其拥有“马云光环”。根据2014年的收购活动,马云成为恒生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告,证监会拟没收恒生公司违法所得1.33亿元,并处以3.99亿元罚款;对恒生公司董事长刘曙峰、总经理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没收铭创公司违法所得0.16亿元,并处以0.48亿元罚款;对铭创公司董事长刘照波、总经理谢承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218万元,并处以653万元罚款;对同花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峰、产品经理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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