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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地下水超采地区农业水价率先调整到运维成本水平

2016年05月31日 0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黄威铭 摄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近日发文强调,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的农业水价要率先调整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条件具备的地区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

  近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改革总体目标,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精干力量,抓紧编制本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用十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革任务的总体要求,倒排时间,合理安排改革进度,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确保如期实现改革目标,并要重点明确3-5年率先实现改革目标的地区范围。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持多措并举,狠抓任务落实。要把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补足补强,为各项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根据农业水价改革目标合理制定价格调整计划,把握调价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调整后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的农业水价要率先调整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条件具备的地区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同时,要积极筹集资金,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通知》明确,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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