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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代表“支招”垃圾分类:政企民共同发力

2017年01月19日 22: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浙江人大代表“支招”垃圾分类:政企民共同发力
浙江省人大代表、泰昌集团公司副总裁王茂法 李婷婷 摄

  中新网杭州1月19日电(记者 李婷婷 实习生 陈洁)“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更像一场持久战。”浙江省两会正在此间召开,浙江省人大代表、泰昌集团公司副总裁王茂法对目前城乡的垃圾处理现状表示忧心,他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呼吁,在整个垃圾处理链条中,政府、企业、群众应共同发力,推进垃圾分类的真正落地。

  在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时代,垃圾分类的环保意义不言而喻。但正是这样一件看似举手之劳的小事,却面临着落实难、推广难等困境。在今年的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垃圾分类作为十项民生实事之一赫然在列。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商品过度包装现象突出,比如大家网购时,除了商品本身包装,快递公司还得另外加上盒子。”王茂法深刻感受到,如今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越来越多,而很多都是通过填埋、堆肥、焚烧等方式加以处理,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问题。

  与此同时,王茂法认为眼下垃圾分类的整体氛围尚未形成,市民主动性不够,往往表现出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很多人觉得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责任在政府,而自己处之事外,不能主动做好分类工作。”

  经过一番调研,王茂法发现,目前浙江省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终极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包括法规机制有待完善、设施体系尚不配套、市场参与度不足、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有待增强等等。”

  在他看来,与发达国家相比,国内垃圾分类起步较晚,相应的立法体系也不够健全,存在立法过于原则性、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缺乏综合性法律和配套法律法规等不足。

  “另外,从前端分类投、中间分类收、末端分类处的全程分类管理角度看,全程分类设施体系还不完善。”王茂法举例,现有的末端处置设施难以满足垃圾末端分类处置的需要;中间收运环节,分类收运机械设备和体系建设不完善,不同城市收运方式差异较大,无统一标准;前端投放环节居民自觉性不持久,导致分类不到位,处置不规范。

  他建议,浙江应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并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其中,政策保障是第一步,应从法规层面对垃圾分类的设施、标准、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其次,从浙江省级层面对不同类型垃圾的清运方式做规范统一,促进源头减量。

  垃圾处理,资金保障是关键。王茂法建议,应将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专项资金列入浙江省级财政预算,同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另外,推进“大分流、小分类”体系建设,将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与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回收网络建设,对回收点布局、回收设施改良、回收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统筹和规范。

  其实对于王茂法而言,践行节能环保已然成为一种生活习惯,比如节省使用纸张、住酒店时自带牙刷等。正如他所说,垃圾分类不是一个小题目,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在整个环节中,一点一滴的举动都是对环境保护的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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