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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烟油海关监管政策宣贯会”在深圳举行

2017年08月28日 16: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电子烟烟油海关监管政策宣贯会”在深圳举行
    电子烟烟油海关监管政策宣贯会在深圳举行 郭军 摄

  中新网深圳8月28日电 (记者 郭军)由珠海拱北海关指导,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主办的“电子烟烟油海关监管政策宣贯会”近日在深圳举行。

  据悉,拱北海关针对日前查获的一起全国最大的电子烟烟油走私案部署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托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召开动员宣贯会议,要求相关涉案企业、货主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投案接受调查,争取宽大处理。

  据介绍,拱北海关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统一协调下,近日查获了全国最大一起电子烟油走私系列案,初步查证该案走私货物约600吨,案值约3亿元人民币。

  鉴于涉案企业、货主人员众多,行业性问题比较突出,对国内电子烟油行业发展影响巨大,为缩小打击面,给予广大企业、货主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拱北海关给出了限定投案期限,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如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主动退缴走私违法所得的,侦查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在侦办终结后,侦查机关将建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如拒不主动投案的,侦查机构将依法采取各种侦查措施予以抓捕。

  ——如果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或者赃款、赃物以及其他涉案物品的;或者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作案的;或者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订立攻守同盟,抗拒案件侦办的——涉案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只要有以上情节之一的,将被依法从严惩处。

  会上,拱北海关缉私局侦查一处副处长刘刚对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发挥的行业桥梁表示肯定,他认为海关部门“办理一起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市场”,希望企业守法,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广大企业要珍惜当前发展的良好形势,规范合法经营,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继续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广大企业自律,并将根据企业诉求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加快制订有关的行业监管政策及标准。

  作为行业协会代表,中国电子商会分员与分支机构管理部林汉钟主任、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姚继德常务副会长、黄桂花常务副会长、敖伟诺秘书长表态,将坚决拥护配合海关部门的执法监管工作,积极动员、规劝相关企业配合调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完)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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