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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住宅用地不能拿来炒作囤积

2017年10月12日 18:58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 

  检查70城市住宅用地出让合同 房价地价上涨快的也要查

  国土部:住宅用地不能拿来炒作囤积

  法制网北京10月12日讯 记者郄建荣 国土资源部今天透露,从今年9月下旬开始,已部署对70城市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展开检查。同时,国土资源部也再次强调,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拿来炒作囤积。

资料图:在建商品房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吕明 摄
资料图:在建商品房 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此次检查范围包括70个大中城市和热点城市苏州市。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2016年以来房价、地价上涨较快的其他城市纳入检查范围。

  就检查内容,国土资源部表示,2013年1月1日以来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都将纳入检查范围。其中重点是检查按时开工、竣工情况和出让价款缴纳情况。

  “城市开展自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现场抽查核实和督导以及国土资源部调研、督导”是此次检查中的三个工作环节。按照国土资源部工作部署,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提交报告。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一段时期以来,国土资源部按照这一定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建立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督促指导各地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目前,各地调控效果初现,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住宅用地供应量增加,高价地频出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在开展70城市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展开检查的同时,国土资源部将继续坚持分类调控、精准施策,对重点城市“一城一策、靶向治理”。

  国土资源部指出,此次检查目的是推动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同时,通过检查督促加快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有助于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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