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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修法明确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2017年10月31日 11:04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参与互动 

    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村民正在进行早稻育秧作业(资料图)。赵春亮 摄  

  我国拟修法明确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在10月31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会议上,《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

  草案删除了现行法律中关于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规定。草案规定,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支持引导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让土地承包权益。

  对于承包期,草案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为了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草案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

  对于土地经营权的融资担保问题,草案规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第三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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