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苏发放财政“红包” 支持农民工融为城市“新市民”

2017年12月22日 20: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12月22日电(顾名筛)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江苏通过建立健全财政政策体系,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2日,江苏省财政厅公布,今年江苏财政已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4.12亿元。

  据了解,江苏从教育、社保、就业等九个方面,构建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

  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江苏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省和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时,支持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省财政按社会保险制度的实际参保人数及相关标准,测算分配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受社会保障。

  江苏省财政厅介绍,在安排、分配就业专项资金时,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因素,调动市县政府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积极性。省财政完善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办法,适当考虑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且财力保障缺口较大地区的财力保障。2017年,根据各地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在市县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中单独安排奖励资金1亿元。

  为增强市县政府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逐步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江苏还制定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办法。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的分配,以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人数为核心因素,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人数较多的地区加大支持,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倾斜。地方财政根据当地实际,将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目前,江苏财政部分转移支付项目已经考虑了农业转移人口因素。比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移支付按常住人口分配,支持农业转移人口接受地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以实有学籍数作为分配依据,增加对吸纳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地区的转移支付。

  下一步,江苏财政将逐步推进在其他相关转移支付中纳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素,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

【编辑:刘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