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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办:保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

2018年02月05日 1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农民合作社为农民免费配送化肥、种子等农资。赵春亮 摄
资料图:农民合作社为农民免费配送化肥、种子等农资。赵春亮 摄

  中新网2月5日电 在国新办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指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也就是说无论怎么改,一定要在总体上保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

  国新办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有关情况。会上有记者问:第一个问题,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之一,合作社又是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接下来,我们有哪些具体的举措扶持合作社的发展?第二个问题,我们关注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提到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我们关注到,有的省份已经上报了组建农商联合银行的方案,想问一下接下来在推动省联社改革方面今年能否破题,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韩俊对此回应,乡村振兴必须有兴旺的产业作支撑,发展兴旺的产业要靠一家一户,也要靠农民的合作组织,包括各种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农业龙头企业。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会对发展农民合作社提出政策性要求,今年也不例外。比如,中央一号文件专门有一节讲到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对怎么通过发展农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小农户的话语权,提出了政策要求。这几年,关于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有一些新的探索。比如,浙江专门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也在加强这方面的指导,大力发展生产、信用、供销“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这种“三位一体”的改革探索,也是今后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的一个重要方向。

  韩俊还指出,关于农民合作,信用合作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现在,很多信用社改制成为农商行或者合作银行。前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对推进省联社改革提出要求。人民银行在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有关改革方案在逐步完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也就是说无论怎么改,一定要在总体上保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现在很多农业县还有一个信用社为农民提供服务,如果把法人层级越做越大,把一个省都做成一个法人,毫无疑问资金又从农村、从县域抽调到更高层级的城市去了,资金就会大量流失。这是对农村信用社改革提出的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省联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企不分。今后,还需要在实践当中逐步探索。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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