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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熟”又“欺生”:网络平台被曝利用大数据宰人

2018年03月26日 08:09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杀熟”又“欺生”,网络平台被曝利用大数据“看人下菜”

  大数据不仅“懂”你,还懂如何“宰”你

  专家表示,利用信息不对称,片面追求自身利益,有违商业道德,涉嫌价格欺诈

  近日,微博网友“廖师傅”爆料称,他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预订特定酒店的房间,价格一直保持在380元~400元。偶然一次,他通过酒店前台了解到,该房间淡季的价格仅为300元左右。消息发出后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反映曾遭遇过类似的“杀熟”。

  《工人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大数据不仅“杀熟”,而且“欺生”。在某在线旅游平台,当记者用新账号预订机票时,系统默认勾选了30元的航空意外险;而记者用老账号进行同样的操作,该系统却没有默认勾选。

  据了解,此类“杀熟欺生”的网络平台消费涉及打车、购票、订房等。这些消费领域往往价格变动频率高,给了商家可操作的机会。凭借大数据对用户的识别分析,商家可以根据用户的消费习惯提供“针对性”的价格服务。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了商家“杀熟”的手法:当遇到举棋不定的新用户或消费较保守的老用户时,会抛出一个相对有诱惑力的价位,诱导网友注册和消费,先成功获客再说。

  而对已经稳定的老用户和心甘情愿的“回头客”,大数据就没那么“客气”了。系统会开出一个相对较高,但又不至于高得离谱而吓跑顾客的价格。因为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已经料定该用户虽然感觉“肉疼”,但价格仍处于其心理预期范围,最终还是会掏钱买单。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不同消费者实现精准识别、归类,帮助大家做出“最优决策”,这本是好事。但技术不用来服务用户反而用来“宰”用户,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认为,企业利用掌握的消费者数据,进行差别化和个性化的营销或者服务,应以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为前提,然后才是追求企业自身的更多回报。

  “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供需自由确定部分商品价格,但前提是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不能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不了解真实价格的消费者故意提高价格。这种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作出购买选择的做法,涉嫌价格欺诈。”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记者表示。

  有关专家则提醒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选择商品和服务时,切忌盲目冲动。如果对价格的真实性有所怀疑,应多方对比,避免花“冤枉钱”。(记者杨召奎)

【编辑:李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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