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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为衔接沪港通 缩减大额持股变动信息披露间隔

2018年04月13日 21: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海4月13日电 (记者 缪璐)在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适应“沪港通”交易机制的需要,是近日起草出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的一部分原因。

  “沪港通”实施以来,资本市场国际化步伐加快,沪市国际化程度提升,沪港两地同时上市公司数量已近百家,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者开始投资A股市场。在此背景下,收购和大额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制度,也需要在兼顾两地市场投资者结构差异的基础上,逐步有序衔接。

  上交所方面表示,目前,香港市场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持有权益股份的百分比发生整数位变动,即每过一个1%的比例时需要披露,与A股市场现有规定存在差异,导致同一权益变动事项两地披露不一致。此次规则完善后,两地市场权益变动披露规则实现了基本统一。

  近年来,上市公司收购和5%以上的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日趋活跃。以沪市为例,2013年和2014年上市公司收购均不足40单,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三年接近60单。大额权益变动逐年上升,最近三年均超过500单,成为资本市场日益普遍和常见的证券交易行为。

  据悉,《指引》征求意见稿共6章32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将大额持股变动的信息披露间隔从每5%缩减至1%;将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第一大股东纳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增加了控制权争夺时,涉及双方的持股变动信披义务;增加穿透披露要求;明确资管产品的权益归属认定标准和合并原则;明确增持计划和重组计划的承诺与履行;进一步规范一致行动人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和履行。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适应“沪港通”交易机制需要外,制定上述指引还旨在实现及时回应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防范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可能引发的市场风险;强化交易所对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一线监管的目标。(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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