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南鼓励公众节能交通出行 加强公共充电桩建设

2018年04月28日 1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河南鼓励公众节能交通出行加强公共充电桩建设
    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 董飞 摄

  中新网郑州4月28日电 (记者 董飞)即将实施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显示,鼓励公众使用非机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动力交通工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设置非机动车道,方便群众出行。

  4月28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通报新修订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实施有关情况。

  上述《条例》指出,鼓励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公交专用道,推广大容量快捷公交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行效率,科学规划、及时调整公共交通线路,优化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公共交通行业应当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交通工具。

  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应当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条例》还强调,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节能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倡导节能新风尚。每年六月为全省的“节能宣传月”。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河南省对《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完)

【编辑:姜贞宇】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