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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建议关闭智能门锁人脸识别等功能

2018年10月29日 14: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智能门锁质量安全消费警示。消费警示提到,搭载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安全风险较高,建议消费者尽量不使用或关闭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

资料图。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汤彦俊 摄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汤彦俊 摄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智能门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现智能门锁产品在远程开锁和人脸识别方面风险较高,在感应卡识别开锁方面隐患较多,另外在密码逻辑安全、抗电磁干扰、指纹识别等方面程度不同地也存在隐患。

  为保护消费者家庭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智能门锁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专卖店购买,注意查看产品使用说明书、厂名厂址、供应商地址电话、保修单等证书和信息是否齐全,购买时向商家索取发票等有效凭证。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时,尽量选择生产企业官网或者网购平台官方旗舰店进行购买。

  二是本次风险监测发现,搭载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安全风险较高,建议消费者尽量不使用或关闭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

  三是建议选购具有输入错误报警和防破坏报警功能的智能门锁,当连续多次实施错误操作或防护面板遭受外力破坏时,智能门锁应有相应报警信号提示。

  四是在使用信息识别卡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时,应在日常使用中妥善保管好信息识别卡,防止被非法读取和复制。

  五是在使用数字密码开锁功能时,建议用户设置6位以上的数字密码,勿使用连续数字或相同数字的密码。

  六是在使用带有指纹识别功能的智能门锁时,应在日常使用中留意指纹识别模块是否存在残留异物或物理损坏,若发现指纹识别模块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指纹识别功能,并联系生产企业解决。

  七是在使用配备移动应用远程监测的智能门锁时,为加强智能门锁的安全系数,建议设置一定强度的登录密码并定期更换,如:八位密码长度,数字和字母的组合等。

  八是智能门锁配备应急开锁功能,一般采用机械方式应急开启,建议消费者至少将1把应急开锁钥匙保留在除家以外的安全地点。

  九是建议启用组合验证的开锁方式,如使用密码+指纹、密码+信息识别卡等双重身份验证。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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