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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兑现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管理奖补资金1000万元

2019年07月04日 12: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西宁7月4日电(鲁丹阳)青海省民政厅4日消息,青海省安排兑现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奖补工作经费1000万元,专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管理工作。

  据了解,2月下旬至3月上旬,青海省民政厅工作人员深入青海省各市(州)及40个乡(镇),对各地社会救助的政策执行、组织保障、资金效益、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及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

  经综合考核评定,确定西宁、海西、海北、黄南为优秀市(州),西宁市城东区、大通、海北州刚察县、玉树州治多县、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海东市互助县、黄南州尖扎县、海南州兴海县、果洛州达日县为优秀县(市、区、行委)。

  随后,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于近日下发《青海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奖补资金的通知》,按照鼓励先进、统筹区域、综合平衡、体现差异的原则,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考核分数测算奖补资金,安排兑现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奖补工作经费1000万元,专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管理工作。

  自2015年以来,青海省开始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分配相挂钩,通过“绩效加奖补”的方式分配各项社会救助资金。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引起了各级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高度重视,极大调动和激发了各地工作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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