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天津海关与长春海关签合作备忘录 畅通海铁联运运输通道

2019年09月11日 15: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天津9月11日电 (张道正 陈寅)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按照协同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天津海关与长春海关11日签订合作备忘录,以“天津—长春”物流、通关、监管一体化为切入点,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为依托,深化区域海关合作,畅通两地的海铁联运运输通道,

  此次两地海关签订合作备忘录是高标准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振兴”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合作备忘录主要涉及的合作内容有共享通关改革红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两地海关探索实施通关业务改革,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探索“智慧海关”建设,推进物流监管一体化。

  合作支持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发展,打造对外开放合作平台;优化海铁联运监管模式,畅通长春出海通道;深化执法协作和外部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等相关内容。

  据天津海关相关人员介绍,此次两地海关合作的重点方向是共享通关改革红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和海铁联运监管模式,畅通长春出海通道。具体措施包括充分发挥天津海关推广实施海运物流通关改革的政策优势,两地海关全面实施海运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通关模式,不断提高应用范围和比例。

  在天津港进出口的货物享受社会车辆“船边直提”、查验货物“智能分拨、顺势机检”以及出口货物“码头运抵”等降费提效的便利作业模式,以“船边直提”作业改革为重点,除必须在口岸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外,有关进口货物涉及的检疫处置和检验作业,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口岸或属地实施。

  两地海关加强业务改革经验交流和共享,共同面向有关企业加大推广、推介力度,扩大享受改革红利的企业范围,不断优化两地营商环境;支持长春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发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优化和完善进口整车海铁联运的通关监管模式;探索推进天津港水运、铁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与长春兴隆铁路口岸间物流信息的互通互联,畅通长春出海通道。(完)

【编辑:李玉素】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