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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港通深港通继续免征个税

三部门: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港通深港通继续免征个税

2019年12月04日 20:3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资料图:深圳证券交易所外景。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陈文 摄
资料图:深圳证券交易所外景。 中新社记者 陈文 摄

  中新网12月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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