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长三角一体化 中国税务机关推出16项措施
中新社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5日公布,推出16项税收便利服务举措,推进征管一体化、办税便利化,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区域互利共赢的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探索建立区域投资、税收等利益争端处理机制,形成有利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良好环境。创新财税分享机制。理顺利益分配关系,探索建立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管理制度。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实现地方办税服务平台数据交互,探索异地办税、区域通办。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推出便利企业跨省迁移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制定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制定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制定长三角区域通办清单、共用动态信用积分、共认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推风险预警提醒、推动实现智慧办税、推行统一纳税咨询、推进大企业纳税服务、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标准、扩大税收优惠备案改备查范围、对标提升税收营商环境、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等16项措施。
其中,制定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对清单所列事项统一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并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区域税务机关探索运用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线上线下纳税服务。开展大企业涉税风险提示,提高大企业涉税风险自我防控能力。以上海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举措为基础,形成长三角区域税收营商环境升级版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已在上海、宁波试点信用动态监控,按照信用等级相应提供服务与管理措施。信用积分高的纳税人可以简化报送资料、缩短办理时限、减少实地核查。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所长李万甫表示,16项税收便利服务措施,有助于激发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动能,推动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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