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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继续提标

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继续提标

2020年02月27日 14:3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继续提标 农村低保平均提高到4318元/年

  中新网贵阳2月27日电 (记者 张伟)2020年,贵州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4318元/年,平均增幅5.2%;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45元/月,平均增幅4.9%。

  记者27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办日前联合制发《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贵州全省2020年度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强调,贵州要紧紧围绕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目标和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继续分区域划档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切实加强低保年度核查,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方案》明确,一是要严格执行低保标准。2020年贵州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继续划分为三个档次。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和贵安新区继续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贵州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4318元/年,平均增幅5.2%。第一档,贵阳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4380元/年;第二档,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4332元/年;第三档,其余县,4308元/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45元/月,平均增幅4.9%。第一档,贵阳市各区、贵安新区,695元/月;第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675元/月;第三档,其余县,625元/月。调整提高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二是要精准认定低保对象。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低保对象认定办法、低保“渐退机制”。

  《方案》要求,一是要整合救助扶贫资源,强化两项制度衔接。特别是要整合力量,共同核查、持续开展双清双入双退工作、健全开发式扶贫与综合保障工作有效衔接机制。二是要认真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对象,应用好社会救助主题数据库,同步做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象认定、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年度复核等工作。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特别是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和宣传引导。各地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启动入户核查工作,将于5月份完成对象审核审批工作,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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