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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行船舶登记“一事通办” 便利企业船舶尽早投运

海南实行船舶登记“一事通办” 便利企业船舶尽早投运

2020年11月08日 12:5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海南实行船舶登记“一事通办”便利企业船舶尽早投运
    海南自贸港实施船舶登记一事通办制度,图为首艘登记船舶“中远海运兴旺”轮发证仪式。(资料图片) 骆云飞 摄

  中新网海口11月8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海事局副局长效国良8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九批制度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海南将船舶从建造到投入运行所需要办理与船舶登记相关的海事政务事项作为“一件事”,实行“一窗受理、协同审批、无缝衔接、全程服务”的办理模式,打造高效船舶登记的“海南模式”。

  按照国际公约及法律法规要求,新建船舶正常航行一般需要在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的政务事项多达20余项,审批工作跨越4个层级,累计办理时间长达3个月,申请材料多达近百份,行政相对人需要按照先后顺序,逐项依次前往不同的政务窗口办理,环节多、材料杂、手续繁、耗时长。

  效国良介绍,海南船舶登记实行“一窗受理”,船舶登记行政相对人可选择海南海事部门任一政务窗口提交船舶登记申请,由该窗口负责统筹协调办结“一事通办”中的各个事项,实现“只进一扇门、办好所有事”。

  在此项改革中,海南海事局开展“协同审批”,实施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服务机制,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一站式完成所有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同时与海关、船舶检验机构、交通港航部门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部门之间信息互认,做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无缝衔接。

  效国良说,实施制度创新后,海南将船舶登记的海事政务事项由4个审批环节统筹协调为1个环节,共减少材料30余项,办理时间由累计52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的第一艘国际航行船舶“中远海运兴旺”轮中,海南将30个正常工作日大幅压缩为3个工作日,经办18个事项、16本船舶证书文书,减少材料30余项,减幅达40%以上。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的第三艘国际航行船舶“远东海”轮,在8月30日建造当天(星期日)办结所有海事、船检、交通港航政务服务事项,刷新了全国船舶整体登记记录。

  提前办结船舶登记手续、早日投入运营意味着降低成本、早日创收。落户“中国洋浦港”的“中远海运兴旺”“中远海运鹏程”“远东海”等3艘船舶实施“一事通办”船舶登记后,为企业间接创造效益400多万元,并减少了后期船龄和船期损失。(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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