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12时退房”成文字游戏 多数饭店不予接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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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12时退房”成文字游戏 多数饭店不予接招
2009年09月08日 08:03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在上周公布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首次与旅客保持一致,取消了“超过12时退房加收半天房费”的硬性规定。但记者昨日通过采访发现,大多数酒店依然继续“12时退房”的行业潜规则,新的行业规范相关条文成了“文字游戏”。

  新规出台难破行业“潜规则”

  记者发现,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删去了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2年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第三章第十条规的“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取而代之的是第三章第十条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多数酒店不予接招

  在新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出台后,记者暗访了京城十余家高星级酒店,对于记者提出下午4时退房的要求,其中只有国宾酒店表示能够接受。此外,包括北京贵宾楼饭店、昆仑饭店和国际饭店在内的大多数饭店依旧坚持“12时退房,否则就加收半天房费”的行业潜规则,而少数像中国大饭店、北京嘉里中心饭店等酒店则表示最晚可以延至下午2时退房,这和新版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出台前无异。此外,很多酒店表明针对行政楼层的客人都提供延时退房的服务,通常可以延迟到下午4时,同时酒店方表示,具体时间会依据当天的客房空置情况做灵活的调整。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同意延时退房的酒店都把延时退房当做一种让利条件,而不是作为一种制度在执行。“经常有客人表示12时退房后需要带着行李吃饭很麻烦,希望能够晚一个小时退房,对于这种情况,酒店一般都会通融,这相当于给客人提供了一种优惠服务,这样客人会感觉受到优待,有利于宣传酒店的服务品质,酒店这样做并不是因为要贯彻什么制度。在旺季的时候,酒店的出租率很高,那么酒店就很难满足客人延时退房的要求。”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四星级酒店发言人告诉记者。

  灵活性将促酒店良性竞争

  针对酒店对新规贯彻不够的现状,在业内引发了一些讨论,有消费者呼吁能够出台强制性的规定来规定酒店延迟退房,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系张辉教授。张辉表示,“像‘12时退房’这样的规则,酒店协会方面只能是‘提倡’,不可能出台硬性规定”。

  对于业内人士担心“市场因为自主规定退房时间将导致酒店间的竞争而混乱”,张辉认为由于酒店分为商务酒店、度假酒店和观光酒店,各类酒店由于客源的不同,一些规定需要有一定的差异,从根本上说,是便利于客人的一种行为。酒店有了自主权,同时也让客人有了多样化的选择,对于酒店市场整体的进步是有利的。

  同时,张辉指出,“酒店行业目前明显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而且酒店行业整体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开发率低,如何更大限度地将酒店现有资源转化为利益是很多酒店面对的一个问题。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在这个时机取消《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12时退房’的规定,实质上是给了酒店更多的灵活性。酒店如果继续固守‘12时退房’的行业潜规则,那么可能会由于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而被动;相反,如果酒店利用此次机会,根据市场成熟度审时度势,那么从长远眼光来看,无疑会为酒店的发展带来良性影响”。商报记者 王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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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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