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加燃油费第一天:乘客平静 不开发票可拒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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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车加燃油费第一天:乘客平静 不开发票可拒付
2009年11月26日 07:4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打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第一天,乘客普遍反应平静,多数出租司机表示,拉活儿数量并未减少,需要提示的是,是否加收这1元钱要依实际行驶距离判断,根据目前出租起步价,3公里内为10元,出租公司提醒市民,若因堵车等候超出10元钱的无需加收。

  出租票可核对里程

  昨天是北京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第一天,按照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的联动机制的规定,打车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的乘客,得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昨日,首汽出租公司相关负责人提示,1元钱燃油附加费是否收取,关键是看出租车抵达目的地后票据上显示的实际公里数,而不是计价器是否超过10元钱。有时候会出现堵车等情况,虽然未达到3公里,但加上等候时间收费,最终金额会超过10元钱,这种情况无需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该负责人提示乘客,出租车票据上有里程数的明确记录,就在“单价”一栏下方,若有疑问可以核对。

  不提供发票乘客可拒付

  在媒体、官方的合力宣传下,大部分乘客都已得知开收燃油附加费的消息,昨日,多名受访出租车司机均表示,乘客们对此反应平静,“很多人一上车就问是不是得多交一块钱,打不打在票里。”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出租车司机,他们都表示,昨日的拉客数量没有明显减少。“一天拉了20位,和以往差不多。”一名首汽友联的司机表示。

  记者发现,有的出租车上尚未贴上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提示标志。“还没去公司开会,没领回来。”一名师傅表示,自己只领了燃油附加费的发票,但大部分乘客都没要这张票。“可能是嫌麻烦吧。”市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租司机在收取这一元附加费时,会单独给乘客一张专用发票,定价一元,如果司机拒绝提供乘客可以拒付,或者直接投诉。(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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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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