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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提示投连险五风险 个人权益受侵害可投诉

2008年05月20日 11:2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评论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国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发展迅速。2007年,我国投连险保费收入394亿元,同比增长558%;万能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13%,分红险增长5%。随着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热销,昨日,保监会发布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的公告,提醒消费者投保时要注意区分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关注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投保前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等。保监会还提醒,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保监会投诉甚至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五项风险提示:

  一、购买新型人身保险产品要注意区分该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该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但本质上都属于保险产品。不要将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的收益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把保险产品混同于银行存款或者基金;

  二、要关注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通过保险公司营销员购买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或者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购买投连险和万能险,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人员出示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

  三、投保前要考虑缴费能力,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一般保险期限较长,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如果选择分期缴费,投保前充分考虑是否有持续稳定的财力支付保费,否则投保人可能会丧失保险保障并承担退保损失或者丧失部分保险合同利益;

  四、投保前要特别关注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和退保事项,充分阅读和理解产品说明书和利益演示,了解费用扣除情况。宣传材料或产品说明书对未来收益的描述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也不能简单理解为分红率和投资回报率;

  五、慎重考虑退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规定有犹豫期(一般指自您收到保险合同并签字起的10日内)。在犹豫期内撤销保单,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在犹豫期后退保,将承担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将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

  特别提醒: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投连险产品和万能险产品在犹豫期内实行100%回访确认,一般为电话、信函和上门回访等形式。消费者如发现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问题,要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语音证据,同时向保险公司、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编辑:马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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