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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给燃油税“公开征集意见”定个规矩

2008年12月08日 14:08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2月5日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总体思路是,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等6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12月7日《新京报》)

  燃油税的开征事关许多人的利益,公众关注度特别高,争论焦点比较多,交锋异常激烈。这之前发生的千名车主“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车主自行召开网上听证会”等事件便是例证。现在,国家体察民情,及时将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公诸于众,公开征集意见,相信各种声音会蜂拥而至,前期工作一定会非常成功。

  但意见征集上来后还能不能继续让公众感到满意,就很难说了。因为这样的征集活动以前也搞过许多次,但多数是开头轰轰烈烈,结尾却草草收兵,甚至杳无音信,不了了之。譬如新医改方案的征集活动,发改委发布数据称,截至11月14日16时,通过网络、传真、信件等方式共收到各类反馈意见35260条。但发改委除了将建议人群的行业比、年龄比等无关紧要的情况予以公开,并称超过90%的群众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外,对公众都提了哪些意见、准备采纳哪些建议等关键性问题却只字未提。

  那么,这次燃油税征求意见活动还会“涛声依旧”,难以“善终”吗?我看很难说,因为现在对“公开征集意见”活动并没有一个强制性规定,对征集上来的意见如何处理,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要不要公开,何时公开,怎么公开,全凭组织者个人的意愿,外人无权干涉。这样一来,当征集活动的组织者觉得全程公布太麻烦,或对意见的筛选、决策过程中存在不宜“披露”的秘密时,那有人难免会“选择性公开”,光挑一些不痛不痒的事来做个样子,甚至干脆装聋作哑。

  因此,笔者以为,有必要给政府部门的“公开征集意见”活动定个明确的规矩——对于征集上来的公众意见,一要限时进行整理、分析,将公众关注的焦点、正反方面的意见等核心内容公之于众;二要将处理意见的流程公开,哪一种声音获得了采纳,哪一种建议被否决,为什么,都要毫无保留地告知公众。只有这样,“公开征集意见”才不至于沦为一种“作秀”,民意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发挥,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积极性才不至于受到挫伤。

  随着政府改革的推进,民主进程的加快,会有越来越多的政策法规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公开征集民意,在此,期盼规范“征集民意活动”的规定能早日出台。(吴应海)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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