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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文化“内外兼修”抵御低俗诱惑

2011年12月14日 15:41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杨利景(辽宁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

  现代社会在文化发展形态上的重要特点之一,是通俗文化的强势崛起。如果说在传统社会,文化主要由精英阶层把控,由精英创造,在精英中传播,那么在现代社会,市民阶层的生成和民众素质的普遍提升,使得以普通大众为主要消费对象的通俗文化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但是,通俗文化的勃兴和飞速发展,并不意味着它已经克服了自身的问题,进入了健康良性的发展状态。纵观历史可以发现,自其诞生伊始,通俗文化始终是一种驳杂的存在。这种驳杂性的表现之一就是,很多通俗文化往往既包含了普通大众向真向善的道德诉求,同时又掺杂着一些低俗化的审美取向。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俗文化的发展被纳入商业化框架,受到市场无形之手的操纵,低俗化更成为一个日益严重、不可回避的问题。

  对任何一种文化产品而言,低俗路数有可能暂时多赚取一些经济利益,但从文化的长远发展看,这无疑是饮鸩止渴。这是因为,任何一种文化,其得以留存的根本动力,都来源于它日臻完美的形式追求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而低俗化取向,恰恰与此背道而驰。

  那么,通俗文化如何抵御低俗诱惑,既保证固有的明白晓畅、浅直易懂的大众性,又能在审美趣味、精神格调上不走偏、不下滑呢?在我看来,任何单一的方法和措施可能都难以收到实效,必须“内外兼修”。

  一方面,打通雅俗文化壁垒,通过良性互动,提高通俗文化的格调和品位,形成对低俗化的自我免疫力。虽然雅与俗只是一对相对概念,对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的划分也难以做到泾渭分明,但是,一直以来,在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之间似乎始终存在一席“铁幕”将两者分开,一些创作生产者的“门户之见”根深蒂固。打通雅俗壁垒,使通俗文化在保持其“通俗性”的同时,充分吸纳高雅文化的积极元素,进行丰富和提升。要鼓励专业的文化创作生产者,包括一些优秀的文学家、艺术家,转变观念,积极融入到各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中去,为通俗文化发展注入新鲜元素。要加大高雅文化通俗化、大众化的转化力度,实现通俗文化表现形式、表现方式与高雅文化产品的对接和融合。这种对接和融合,既可以改变部分高雅文化产品曲高和寡、鲜有问津的尴尬局面,也将在客观上实现通俗文化本身的提升。

  另一方面,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规范和完善文化市场,杜绝恶性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本身的规范程度和成熟程度,直接影响着一切商业行为的各个环节,当然也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通俗文化易于剑走偏锋、步入低俗,与我国文化市场本身的不成熟状态关系密切。以电视娱乐节目生产为例,据统计,目前国内共有电视频道2600多个,竞争异常激烈。这种竞争,既有中央台与地方台之间的竞争,也有省台与省台、省台与市台,甚至省市台内部不同频道之间的竞争。由于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彼此之间同构化、同质化十分严重。在收视率等量化指标的压力下,走低俗路线、靠低级趣味吸引眼球很难避免。要杜绝这种现象,使恶性竞争变为有序竞争,就需要运用市场规律,加大通俗文化市场资源整合力度,使通俗文化产品生产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凝练方向、形成特色、规避趋同,形成一个既生机勃勃又疏朗有致的文化市场环境。

  第三,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点击率、收视率、票房收入独大的唯数字论、唯市场论,已经显现其负面效应,我们对此已有初步认识。建立更加全面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无疑是当务之急。更为重要的是,要将这种评价体系和通俗文化市场的资源配置实现联动,让评价结果影响乃至主导市场的资源配置。只有这样,“通俗”文化才能抵御住“低俗”的诱惑,保持住自己的精神格调和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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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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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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