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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政每年新增财力不低于2%用于文化建设

2012年08月27日 14:57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参与互动(0)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日前发布。该《意见》在财政投入、金融信贷、税收优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市场准入等方面出台了大量新的、细致的扶持政策,为陕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更有力的财税支持。

  根据《意见》,陕西将进一步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每年新增财力不低于2%用于文化建设,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2012年陕西省财政安排5亿元文化发展基金,以后逐年增加,重点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等。

  其中,省级财政每年筹措不少于5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大遗址和重点文物保护,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典籍保护整理出版,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省级财政设立5000万元民营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市、县财政也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

  另外,《意见》还特别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实施品牌战略。对于在境内首发上市的陕西文化企业,将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借壳上市的企业也会获得500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化企业,商标所有人将获得300万元的奖励。

  (秦毅)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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