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韩国为地方文化项目设奖 奖金最高达3000万韩元

2012年11月14日 11:06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参与互动(0)

  11月7日,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公布了“2012年地方·传统文化品牌”获奖名单,城南市“爱之屋文化俱乐部”获得最高奖项。这是韩国政府首次为地方自发创立的文化品牌项目设立奖项,其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方式支持地方文化事业的发展,树立地方传统文化的自有品牌,倡导可持续性的文化传承与推广方式。

  为了发展地方文化事业,让文化与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建立起更加密切的联系,推动地方传统文化的传承,韩国地方上的居民和团体自发创设了许多文化项目。经过长期的发展,一些文化项目在其所在地区渐渐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了品牌。

  成立于2006年的“爱之屋文化俱乐部”,是一个“文化互助型”的网络社区。在俱乐部里,每个拥有文艺特长的居民都可以通过自己的特长兑换“文化货币”,用以学习想要掌握的文化艺术技能。目前,“爱之屋文化俱乐部”下设172个文化社团,拥有4000余名会员,管理和运营制度也不断规范和系统化。

  今年,“爱之屋文化俱乐部”组织了上千名市民走上舞台,展示通过项目学到的文艺技能。韩国檀国大学不动产学系教授金炳良是“爱之屋文化俱乐部”下设萨克斯风俱乐部的会员,平日忙于讲学和公务的他表示,这个项目让他发掘出深藏于自己内心深处那份对文化艺术的喜爱,俱乐部的各类活动为他的生活注入了活力。

  除了“爱之屋文化俱乐部”外,釜山的“甘川文化村”也获得了“2012年地方·传统文化品牌”优秀奖。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将给予这两个品牌最高金额达3000万韩元的奖金,用以支持其进一步发展。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地方民族文化课事务官金锦业表示,今后文化部每年都将选取部分地方文化品牌项目予以表彰并给予资金支持。

  (杰夕)

【编辑:于晓】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