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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错别字远离荧屏

2013年01月02日 15:5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咬文嚼字》编辑部公布“2012年十大语文差错”。该杂志总编郝铭鉴介绍,“甄嬛”的“嬛”字在这部电视剧里应该读“xuān”而不是“huán”,这个被几亿国人念错的“嬛”字,因其日常实用性不高最终躲过了“十大”榜单。

  一部热播大剧《甄嬛传》,让昔日冷僻的“嬛”字一夜间妇孺皆知。殊不知,制作方的一个失误,却把几亿国人都带到沟里去了。据介绍,在《汉语大词典》里“嬛”字有三个读音,huán、qióng、xuān,分别对应不同的语义。甄嬛既自陈其名是来自宋代蔡伸《一剪梅》中的“嬛嬛一袅楚宫腰”,形容女子柔美轻盈之义,“嬛”字在电视剧里就应读“xuān”而不是“huán”。

  这并非《甄嬛传》首次被挑刺。此前,就有细心观众指出剧中的多处发音错误,包括甄宓的宓念“福”不是“密”等等。在一些人尤其是甄嬛迷看来,念错字又不影响影视剧的剧情发展,如此较真完全是小题大做,吹毛求疵。

  这种观点是要不得的。影视剧不仅是精神娱乐的工具,更是传播文化的载体。正如上海戏剧学院教授厉震林所言,“电影的社会显示度很高,比小说、话剧、戏曲等艺术样式更易于被广泛传播,也更具影响力,所以电影不能只停留在娱乐大众的层面,它更应肩负起文化责任。”

  具体到汉字而言,中国汉字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文明与智慧的象征,但浩如烟海的八万多方块字中,不乏生僻字和易错字,电影电视剧理应担负起识字正音的文化使命,让人们在欣赏剧情的同时,加深对汉字的了解和认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寓教于乐的传播效果和家喻户晓的传播范围,远远胜于老师在课堂上的传授。遗憾的是,时下许多影视剧非但没有成为传道解惑的“第二课堂”,反倒成为误人子弟的“白字先生”。

  2007年,《咬文嚼字》曾组织一场“请给荧屏亮分”活动,发动电视观众检查中央电视台等12家电视台的语文差错。在最终认定的3551条差错中,有2238条是电视剧、电影、广告中的,占总数63%,成了电视语文差错的重灾区。一些热播大剧纷纷中枪,28集《士兵突击》存在48处错误,平均每集1.7处;32集的《奋斗》同样存在48处明显差错,平均每集1.5处。错字连篇成为国产影视剧的通病,对于观众尤其是辨别能力还不是很强的小学生负面影响极大。许多老师表示,孩子们的作业本里有好多从电视剧中看来的错别字,诸如把“可怜”写成“可令”,“无辜”写成“无故”、“徘徊”写成“排回”,但孩子们却不自知。甚至当老师指出他们的错误,他们还振振有词地辩解。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时下,很多人的语言态度粗俗,音不准、形不辨、意不究、典不检,规则意识淡薄。影视剧作为深受观众喜爱的大众艺术,在满足公众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更要发挥传播正确文化的正能量,扭转错误的语言倾向。

  这一方面需要制作方加强自律,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作品,同时更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国家广电总局去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文字质量管理的通知》,指出已播电视剧存在较多的文字错误,将对有关制作机构、播出机构给予相应处理处罚。只有让问责走下纸面,错字才会走下荧屏。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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