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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卖出高价 学者:降低服务费先转变理念

2013年01月22日 14:2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据《人民日报》近日报道,“有网友在微博曝光,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卷宗时,每页被收费3元。因为需复印的卷宗数量较多,近万页卷宗需支付29000余元。”

  复印费用畸高的并非仅仅是法院,报道称:“在医院、高校、图书馆、档案馆、行政部门等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关,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有学者指出,明显高出市场水平的复印费用并不合理,这关系到人们对于公共服务机构的认可度,应该加以规范和管理。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其实,关于公共服务收费的问题,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学界就已经在讨论,应不应该收费,有不同的观点,但是不能以此盈利,则是共识。”

  乔新生:降低服务费先转变理念

  尘封多年的档案被束之高阁,珍贵稀少的资料被深藏密室,其实人们遭遇的收费远远不止复印费那么简单,许多档案的查阅,本身就需要付出高昂的费用,国家财产变成了收藏单位的财产,公共资源变成谋利的工具。

  乔新生说:“这不仅仅是官僚主义作风的问题,更是理念的问题,不受约束的权力,一定会滋生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一定会寻租。公共服务收费,甚至已经催生了一个产业,婚姻登记所、法院等机构附近,最多的就是各种提供复印打印的商家。改变这种现象的根本,在于信息公开的规则。”

  以工本费的名头盈利

  北京晨报:公共机构信息复印费用高昂,引起了许多争论,您怎么看这种现象?

  乔新生:这个问题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学界就已经讨论过,当时《中国社会科学》杂志上,有一次关于诉讼费的讨论,其实就是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应不应该收费的问题。当时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政府为少数人服务的时候,应该收取一定的费用,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政府的公共服务不具有排他性,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因此不应该收费。

  北京晨报:那么,您倾向于哪一种?

  乔新生:我有过许多切身的经历,去法院、去其他公共机构复印,一下子复印很多材料,花很多的钱,这些费用打着工本费的旗号,但实际上远远高于工本费。转型时代,中国的各种服务制度尚不完善,完全免费的条件可能还不足,我个人倾向于可以收,但不能太高。也就是三句话,可以仅收成本,但不得以此盈利,并且收费要有说法。

  国家产权不能谋私利

  北京晨报:公共信息的使用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这种情况是怎样产生的?

  乔新生:毫无疑问,公共资料、档案、信息等,产权都是国家的,对于这些公共资源的管理,有《保密法》,也有《档案法》,就《保密法》来说,公开是基本的原则,保密是例外情况,也就是说,任何档案原则上都应该是公开的,如果有需要保密的,就必须有合法的理由。而且各国的档案保密都有时限,到了一定时间,原本保密的,也必须要公开。而就《档案法》来说,原则也是一样的,一般为公开,保密是例外,两者只是涉及的对象有所不同,《保密法》不仅涉及到档案的问题,也涉及到一些不是档案的材料的收集、管理、阅览等。

  北京晨报:很多档案保存机构都有查档案需要付费规定,这和公开原则是否矛盾?

  乔新生:当然。比如说去医院复印病历,要收档案保护费,调阅一些历史资料,也需要查询费等,很多单位把国家产权当成了自己单位的产权,把公共资源当成了盈利的工具,其原因有官僚主义工作作风的问题,也有信息管理本身的问题,不受约束的权力,一定会导致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一定会去寻租。

  查询费与信息公开相悖

  北京晨报:复印费和档案查询费,两种收费,有什么不同?

  乔新生:复印费是公共服务的问题,而档案查询费,不但涉及公共服务,也涉及信息公开的问题。也就是说,收档案复印费,尚可解释和讨论,但是档案查询费、阅览费等,就完全没有理由。

  北京晨报:在国外,对于档案、资料等公共资源是怎样管理的?

  乔新生:有三种,第一种是斯堪的那维亚模式,斯堪的那维亚是高福利国家集中的地方,在那里,政府档案必须公开,并且提供免费服务。第二种是欧洲大部分国家所实行的,同样,档案必须公开,并且提供复制服务,不过复制要收工本费,并盖章证明复制的合法性。第三,在美国,完全公开,市民随时可以查阅政府信息,如果要复制,政府提供市场化服务。其实说起来在欧洲原本复制也是不收费的,但是后来大量的留学生改变了这种状况,很多留学生在那里使劲儿复印,可能一本书就用光了一包纸,开始他们不愿意给留学生复印室的钥匙,后来干脆收费了。

  理念不同催生的结果

  北京晨报:那么中国许多机构查询都要收费,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乔新生:还是理念不同所致,西方国家的服务理念是主权在民,政府信息、公共资源如果不公开,必然会受到公众的弹劾和罢免。而我们是为民做主。两种不同的理念在信息公开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北京晨报:具体表现在哪里?

  乔新生:我们在信息公开的表现上有很多地方不合理,一些管理单位刻意设置种种障碍,或强制性的收费服务,比如说婚姻登记,填个表,要你去复印,复印费一块一张。在西方,凡不是规定要收费的,都是不可以收费的,而我们的情况恰恰不同。同样的,这些障碍表现在方方面面,比如说中国的公共机构,到处都是禁卫森严,而在美国,人们可以随便出入白宫,甚至总统不办公的时候,还可以参观总统办公室,他们认为,政府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所以某个人在白宫里溜达,甚至在白宫上厕所,是天经地义的。这样的情况下,查询公共档案、公共信息当然也是理所应当。而我们则不同,比如说房地产管理机构根本不公开官员的房产情况,即便你申请公开也不会成功。

  电子时代的信息公开

  北京晨报:那么您认为应该如何改善这种情况呢?

  乔新生:首先,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公民有权利随时查阅任何公共资料、档案,这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因此,需要完善和彻底执行信息公开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其次,如复印档案、卷宗这样的问题,也应该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公民权利,限制权力在其中的作用,限制以公共资源谋取单位或者个人利益的现象。

  北京晨报:许多卷宗、档案数量庞大,给查阅者带来沉重的负担,是否有方法可以减轻?

  乔新生:确实如此,有的工作需要大量地复制材料,即便是按照市场化的价格,负担也非常重,我曾经有一次复印过整整五箱材料,花费非常大,即便这个费用降低到合理的范围,依然很多。而且,让公共机构完全免费提供复制服务,也不太合适,毕竟公共机构花的也是纳税人的钱。因此我想,我们处在一个电子时代,是否可以实行无纸化作业,公共机构是否可以提供微缩的电子档案,减少这种成本呢?我觉得这是一个可以尝试的方法,由人大立法,建立规范,实行无纸化作业,对于公共机构和个人来说,都不失为一种减轻负担的办法。

  晨报记者 周怀宗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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