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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成龙拟捐古建筑:徽派建筑保护给我们以启示

2013年04月17日 13:2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潮 白

  应该是成龙“捐赠”的刺激所致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明确,黄山、宣城等地的徽派古建筑在今年年底前都将拥有特制的“身份证”。当地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援引了去年底由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内容包括:严禁拆除、迁并经认定命名的徽派古村落;严厉打击走私、盗窃和违法买卖徽派古建筑及其构件、附属文物的行为;对确需迁移的私有徽派古建筑,鼓励个人向政府或村集体捐赠,或由政府作价收购,严禁将徽派古建筑迁往省外;对擅自改造历史遗存、破坏徽派建筑特色风貌、拆除徽派古建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等等。而比对之后会发现,成龙“捐赠”之前的相关新闻中,没有“严禁将徽派古建筑迁往省外”那一条,所以在下起首有那样的猜测。

  不管是否刺激所致,“亡羊补牢,未为晚也”。由徽派建筑保护的增大力度,先想到了客家围屋。概因前几天到梅州——原称“客家大本营”现称“世界客都”——走了走,很自然地关联到了一起。众所周知,客家人的标志性建筑是围屋,这种建筑体量庞大,有钱人再是一掷千金,买得下恐怕也搬不走,尤其是夯土建造的那些。与徽派建筑先前动辄给人弄去美国、弄去瑞典,现在又要弄去新加坡相比,这是围屋的幸运一面;但围屋也像任何地方上了年纪的建筑遗存一样,除了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都不免面临日益破旧、趋于自灭的尴尬境地。1991年我在平远县从事人类学田野调查,就经常发现成为废墟的围屋,印象较深的是差干乡(现已为镇)有一间标准的“九厅十八井”遗址,干涸的半月形池塘、庞大的基址乃至建筑的四壁犹在,但如同火劫之后的圆明园一般。

  乡土建筑是农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载体。当其营建之时,就地取材,因材施用,积累和发展成为富有鲜明地域特征的技术与制度,具有丰富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对司空见惯的当地人来说也许没有什么,但对“外人”来说,这就是其文化特质所在、魅力所在。我至今记得第一次目睹真正围屋时的激动乃至震撼,以后又有很多次到梅州,但那种欣赏与品味的激情并没有减弱半分。所以我想,除了因为建筑与人文内涵而忝列文保单位的围屋要格外青睐之外,着眼点还不能局限于此,也就是说,保护的基点不能建立在能否带来经济价值的层面,而应当建立在作为乡土建筑“活化石”的文化层面。改革开放飞速发展了30多年,梅州的客家围屋还举目可见,表明当地已经付出了极大的保护努力。人多地少,财力有限,今后的保护工作一定会面临很大困难,但无论如何,都应当继续坚持下去。安徽方面的报道说,目前黄山市和宣城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等徽派建筑所在的核心区域,将全面调查徽派古建筑的分布、数量、保存现状等情况,并按照要求开展测绘,建立文字、图片、录像等档案。凡此种种,都足给保护客家围屋以启发。广东现在有没有省级层面的相关意见或办法?如果没有的话,还应当尽快制订一个。

  由此又想到遍布在全省各地的古村落遗存,仅仅评选出“最美”、“十大”一类远远不够,这些吸引眼球的东西搞过之后,更应该以点带面,促成人们对岭南乡土建筑的深层理解与发自内心的钟爱。只有真正认识到其中蕴含的文化之美,才谈得上真正地呵护它们,才不至于在我们这个讲文化的时代中断了乡土建筑传承的这根文化链条。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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