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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丽丝·门罗:我喜欢写奇特的边缘化的故事(图)

2013年10月16日 16:52 来源:都市快报 参与互动(0)

  这是门罗的饭厅,也是她的书房。

  【采访者:珍妮·麦克克鲁齐 莫娜·辛普森 翻译:梁彦(由99读书人授权,节选自《巴黎评论·作家访谈》系列)采访者:J 艾丽丝·门罗: M】

  在一个养狐狸和貂的农场长大

  如今那里成了美容院

  J:今天早上,我们去了你长大的那栋房子。你在那里度过了整个儿的童年时光吗?

  M:是的。我父亲去世之前还一直住在那儿,那曾经是个养狐狸和貂的农场。不过,那里全变了。现在是一个美容院,叫“彻底放纵”。我想他们把美容院放在了房子后半部,把厨房整个打掉了。

  J:你后来进去过吗?

  M:没有。不过,我想,要是进去了,我想看看起居室。我父亲在那里造了个壁炉,我很想看看。有时候我想,我应该进去修修指甲。

  J:你母亲在去世前看过你的任何作品吗?

  M:我母亲不会喜欢我的东西的。我认为她不会喜欢——性和粗话。如果她还健在,为了能发表自己的作品,我会不得不和家里大吵一架,甚至断绝关系。

  21岁有了第一个孩子

  因为没钱,大学二年级辍学结婚

  J:你一直在写作吗?

  M:从我七年级或是八年级的时候就开始了。

  J:你上大学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开始认真写作了?

  M:是的。我没有机会去尝试别的什么事情,因为没有钱。我明白我只能在大学读两年,因为那时候的奖学金只够维持两年的。那是我人生的一段小假期,是段美好的时光。我从十来岁就开始承担家务事了。所以,大学时光是我这辈子唯一不用做家务的日子。

  J:你上完两年大学,马上就结婚了?

  M:我大学第二年结束之后立即就结婚了。我二十岁。我们搬到了温哥华。结婚是件大事——还有搬家,也是个巨大的冒险。在加拿大境内,我们搬到了力所能及最远的地方。我们俩一个只有二十岁,另一个二十二岁。我们很快建立起了非常适当的中产阶级生活。我们考虑买个房子,生孩子,而我们也很快做到了这些。我二十一岁时就有了老大。

  J:而在这个过程中,你还一直在写作?

  M:我在怀孕期间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觉得有了孩子,我就再也不能写作了。每次我怀孕都刺激着我要在孩子还没有降生之前完成大部头的作品。但实际上,我从没有完成过任何大部头的东西。

  J:你有没有一个特别的时间用于写作?

  M:当孩子们还小的时候,我的写作时间是在他们上学之后。那些年我非常努力地写作。我丈夫和我拥有一间小书店,甚至我在书店工作的那些年,我也可以在家里呆到中午时分。我是应该在家里做家务,可我用来写作。后来,我不用每天都去书店上班了,我就写到家里人回家吃午饭,还有他们吃完午饭离开之后。大约写到下午两点半,我很快喝上杯咖啡,开始做家务,争取在晚饭前把事情做完。

  开书店是第一段婚姻最快乐的时光

  第二任丈夫是大学起就暗恋的对象

  J:你们怎么想到要开一间书店?

  M:吉姆那时候想离开他工作的伊顿商场——温哥华一个大型的百货商店。我们商量着想做什么样的生意,我就说:“瞧,要是我们有个书店,我可以帮忙。”每个人都觉得我们会破产,的确,我们差一点儿就破产了。我们非常穷。不过那时候,我大点儿的两个女儿都上学了,所以我可以经常去书店照看。那是我第一段婚姻中最快乐的时光。

  J:你一直有种感觉,那次婚姻不会长久吗?

  M:我感觉自己当时就像维多利亚时代的女孩子——结婚的压力是那么大,你会觉得需要赶紧解决掉这个问题:好吧,我要结婚了,他们就不会再用这个事情来烦我了。然后,我就会成为一个独立的人,我的人生就会开始了。我觉得,我结婚是为了能够写作,为了能够安顿下来,让我的注意力重新回到重要的事情上。现在有时候,我回过头看自己以前的日子,会想:那个年轻女人真是冷酷啊。我现在比那个时候传统得多了。

  J:你怎么遇到格里的?

  M:我在大学时代就认识格里了。他是高年级生,而我是新生。他是二战后退伍的军人,也意味着我们之间有七岁的差距。那时候我十八岁,极度迷恋他。不过,他没有注意到我,他那时候注意的是另外一些人。那个大学很小,所以你会认识每个人,知道他们是谁。他当时属于一个很小的团体——我们称他们波西米亚人。他们给文学杂志写诗,他们是危险的,醉酒闹事什么的。我觉得他和那个文学杂志社有联系。我在写第一篇故事的时候,计划的一部分就是,我可以把手稿拿给他看。然后,我们就开始聊天,他会爱上我,事情就从那儿开始了。可我把手稿拿给他的时候,他说,约翰·卡尔恩斯是编辑,他在走廊那头儿。那是我们唯一的一次交往。

  至少是二十多年之后了,我们那些年也没有见过面……他碰巧听到了我在广播里的声音。我在接受一个采访。我当时一定是谈到了我住在哪里,给人的印象是我又单身一人了,因为他之后就直接来看我了。

  他看上去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他直接打电话给我说,我是格里·佛兰米林。我现在在克林顿,我想着我们什么时候能一起吃个午饭……等到见了面我才知道,他就住在克林顿,也没有妻子和孩子什么的。我们去了教工俱乐部,一人喝了三杯马提尼,那可是中午啊。我觉得我们都有些紧张。不过,我们很快就变得熟悉起来。我记得到了当天下午,我们就已经在谈论搬到一起住了。真是够快的。我想我是在西安大略大学教完了那个学期的课程,就搬到克林顿镇。我们开始生活在一起,就住在他搬回来照顾母亲的那幢房子里。

  最厌恶温哥华郊区的主妇聚会

  三十岁前阅读就是我的生活

  J:温哥华为你提供的素材没那么有用吗?

  M:我住在温哥华郊区,最初是在北温,然后是西温。在北温的时候,男人们都是一早出门,傍晚才回来。所以,白天都是主妇和孩子们。有很多非正式的聚会,几乎找不到机会可以独自呆一会儿。主妇们聚在一起,争论些什么方式吸尘或是清洁毛绒玩具更好,我都快被弄疯了。还只有老大的时候,我就把她放在婴儿车里,走到好几公里以外,来避免参加那些咖啡聚会。和我的成长背景相比,那里更加狭隘和压抑。好多事情是被禁止的——比如认真地探讨些什么。你的生活被严密安排好了,包括一系列被认可的消遣方式、被允许发表的意见,还有被接受的作为一个女人的行为方式。我想,那些女人唯一发泄的机会就是在派对上和别人的丈夫调情;那也是仅有的让你能有种真实感的时刻。在我看来,她们和男人们唯一发生关联的,具有实质内容的,就是性;否则,男人们通常不和你谈话,或者即便和你谈话,也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我曾经遇到过大学教授什么的,如果我也了解他谈论的话题,就会被视为不可接受。男人们不喜欢你讲话,女人们也不喜欢你讲话。所以,你生活的世界是女人们谈论最好的饮食,或者如何护理毛绒玩具。我周围的都是些正在往上爬的男人们的太太。我是如此痛恨那个社区,以至于从未能够把它写出来。后来,我们搬到了温哥华西区。那是个各年龄和阶层人士混合的社区,不仅仅是年轻的中产夫妇。我在那儿交到了非常好的朋友。我们谈论书籍,还有丑闻,什么事情都能嘲笑一番,就像一群高中女生。那段生活是我一直想写而没有动笔的,关于年轻女人的颠覆性社区,它让每个人都着保持活力。不过,搬到维多利亚、还开了那家书店是我生活中最美好的事情。感觉非常棒,因为镇子上所有疯狂的人都到书店来,和我们聊天。

  J:在你的成长过程中,你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吗?是否有作品对你产生影响?

  M:三十岁之前,阅读真的就是我的生活。我就活在书里面。美国南部的作家是最早一批让我感动的,他们向我展示你可以描述小镇,描述乡下人,而这些正是我非常熟悉的生活。不过,有意思的是,连我自己都没太意识到,我真正热爱的美国南部小说家都是女性。我不是太喜欢福克纳。我热爱阿多拉·威尔蒂,佛兰纳里·奥康纳,凯瑟琳·安·波特,还有卡森·麦卡勒斯。她们让我觉得女性也可以写奇特的边缘化的东西。(整理 潘卓盈)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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