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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95后辣妈”微博晒亲子照是否合乎公序良俗?

2013年12月19日 09:59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微博上推出了第一届“辣妈大赛”。但随着一拨又一拨的“90后”“95后”晒出自己与孩子的照片后,大赛陷入争议之中。南京市江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称,这种“95后”生子并参与所谓“辣妈大赛”的行为,如果属实是不合法的。有律师指出,根据刑法,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不是自愿的,都属于刑事犯罪。微博上14岁就生育的少女,若情况属实,男方则涉嫌“奸淫幼女罪”。少女妈妈们未婚先孕,实际上也属于非法生育。

  我留意看了一下相关信息,晒亲子照片的辣妈中,年龄小的有“97后”。如果这些是确实可信的,那么,无论这些辣妈是否进行了婚姻登记,都只能证明这样的结合是非法的,生育也是非法的。当事人竟然不以为非,反以为能,公开“秀出来”,一副洋洋得意沾沾自喜的幸福状,颇有些亵渎法律尊严的意味。职能部门有必要追根溯源,依法予以追究处罚。决不可听之任之,一笑了之,令其“逍遥法外”。如果非法结婚、生育不予以处罚,就很难维护法律的公正无私。对其他受到处罚者,也显得不公不平。

  不论什么时候,人的行为都必须遵守公共道德,都必须自爱与自重,都不能有悖公序良俗。时下确有些女性一味追性自由,肆意插足别人的婚姻家庭,甘心“做小”,甚至以此为乐,以此为荣,令舆论所不齿。如此“95后辣妈”有没有“失足女性”,有没有自甘堕落之辈?一些网友甚至希望看到“少女辣妈”背后的男人到底是哪些人?另外,一个“95后”恐怕连自立都困难,又有何德何能抚育好子女?

  笔者以为,如此“辣妈大赛”本身就俗不可耐,这逾越了网络行业道德的底线,传播的是一种负能量,有害公民道德文明建设。还是打住为好。

  (刘效仁)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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