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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发展文化产业应先治理文化消费市场

2014年01月23日 11:07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2009年9月26日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文化消费,但与日益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相比,文化消费政策还存在很多不足。”虽然是一位法学专家,省政协委员、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郑鈜,今年却提了一份和文化有关的提案——《构建我省文化消费政策体系的建议》。

  之所以关注文化消费政策体系构建,用郑鈜的话来说,因为“凡是制度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应当对市场体系不完善和市场失灵有所作为。文化市场是文化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但是对它持续关注很少,相关的政策体系建设几乎是空白,“其实对于文化消费市场,政府只需要做一些治理型推动,就能产生良好的收益。”

  “消费是启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但是文化消费长期启而不动。这与各地政府大力推动的文化产业和产品与文化消费市场脱节有关系。”郑鈜列出这样一组数据:我国文化消费潜在规模为4.7万亿元,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30%。而当前实际文化消费规模为1.038万亿元,仅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6.6%,存在3.662万亿元的文化消费缺口。他认为,想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应该率先对文化消费市场进行结构性治理。通过治理,实现文化市场对文化产业的检验,进一步优化我省文化产业结构和文化消费品结构,解决文化消费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才能形成文化产业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记者 张良娟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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