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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粉丝追星致极端事件应标本兼治

2014年05月05日 10:06 来源:中国艺术报 参与互动(0)

  【事件】粉丝追星引发多起极端事件

  【观点】同样是粉丝,危害社会、他人与否,取决于其自身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背景

  粉丝追星致极端事件应标本兼治

  最近,粉丝追星现象又因多起极端事件引发公众关切。北京市丰台区一位父亲杀死13岁女儿,因其痴迷韩国明星,并称“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 ; 2014北京国际车展上,很多观展者为看金秀贤等代言明星,攀爬、踩踏其他展区车辆。部分粉丝的追星行为,已经冲破了青少年亚文化的范畴,成为一种足以引发社会问题的不安定因素。台湾摇滚乐团五月天、韩国偶像组合EXO等明星的奋斗故事出现在多地初高中考卷上,足见教育对此现象亦有所重视,但从应对之法上,却呈现疏也不是、堵也不是的尴尬。

  2007年,甘肃女孩杨丽娟因痴迷刘德华,不仅令家庭倾尽所有,而且最终导致其父自杀身亡;时隔7年,又一个家庭因孩子痴迷韩国明星而骨肉相残。不独中国,在美国,有粉丝因没有等到偶像的回信而携家人自杀;在韩国,有粉丝在偶像的竞争对手的饮料中下毒。追星继而突破道德底线,造成违法犯罪的现象,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普遍存在。

  今天,粉丝群体的狂热并未因分众化消费时代的到来而有所降温,反而因为可“粉”的对象更多,而令冲突变得更加复杂频繁。不仅歌手、演员有粉丝,畅销作家、段子手、草根才艺展示者、吐槽犀利的博主,都有一大群“特别能战斗” 、“特别能奉献”的追随者。粉丝与非粉丝之间,不同偶像的粉丝之间,同一偶像的新老粉丝之间,骂战、从言语到行动上的互相攻击,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不可否认,大众文化中,粉丝占据了重要的一环,大众文化的生产与消费链条越是完善,粉丝的存在就越有其坚实基础,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韩国明星能在我国拥有无数90后、00后拥趸。是不是我们无法抗拒大众文化的甚嚣尘上,就无法阻止粉丝非理性的追星行为?笔者以为,粉丝对明星的消费,即使是过度的,也应仅限于消费层面,一旦成为影响社会安定、阻碍青少年成长的隐患,我们亟待解决的就不再是粉丝追星的问题,也不是大众文化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是教育和引导的问题。

  同样是粉丝,对偶像的追逐危害社会、他人与否,取决于其自身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背景。在笔者的视野中,为数众多的所谓“脑残粉” ,是一个极度矛盾的群体。以自我为中心,为追逐明星不管不顾,却甘于以偶像标签来为自我命名;渴望被认同,却无法容忍不同的声音,认同偶像则彼此视为“亲故” ,不认同则不共戴天;试图实现价值,却缺乏远大理想,为偶像“战斗” 、为演唱会摇旗呐喊,就成了莫大的“事业” 。

  有研究者称,郭敬明以青春为表、拜金为里的一系列作品,之所以能获得广大青少年读者的青睐,是因为当今校园生活过于单调乏味,青少年不得不在空洞华丽的乌托邦中投射理想。由此看来,在青少年的成长中,精神需求可能比对锦衣玉食的向往更为迫切。个体在成长时期没有获得的存在感、自信心等,可能会以某种形式在未来实现自我补偿,这种补偿或许就是追星。成年人、教育者乃至媒体,应在粉丝追星行为中捕捉到青少年自我存在、社会认同、价值实现等方面的心理需要,并在他们的日常生活、学习中予以理解和满足。

  明星会不断地产生,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会在大众文化生产与消费的链条上前赴后继,粉丝追星现象不会停止。我们仅仅责备、阻止这种行为,或像本文开头提到的试卷那样,企图迎合、对话是不够的。真正应该做的,是引导青少年成长为不依附于他者而存在,有独立完整的人格,有主见、有理想的个体;家长、老师这些与青少年朝夕相处的人,也应严格要求自身,力求成为在积极的意义上影响他们一生的人。这才是治标治本的方法。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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