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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16个地下文物埋藏区 面积约200平方公里

2014年06月09日 08:5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广州正式向社会公布了首批16个地下文物埋藏区。16根封闭的弧形“红线”,以60年考古发现为依据,涵盖越秀、荔湾、海珠3区全部和天河、白云两区各一部分,涉及面积约200平方公里,见证了羊城上下两千年的城市史。

  其中,一号片区为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东至东濠涌,南至沿江路,西至西濠涌,北至越秀北路—镇海路(明清城墙北界)—朱紫街—医国街。以广州古城为核心的一号片区,可谓处处皆有宝,自1972年以来的40年间,先后发掘出南越国宫署遗址,历代城墙遗址9处,水渠、堤坝和码头遗址6处。这些遗存是广州古城发展和变迁的直接见证。

  据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郑小炉介绍,其实,早在1997年,该所就已在古城区及近郊划出23片地下文物埋藏区,当时称“地下文物保护带”,但一直没有对外公布,仅作为城建时内部控制。在保护带,城建部门会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考古挖掘,但如果不进行,也没有实施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对于再次划定“地下藏宝图”的“红线”意义何在,郑小炉解释,根据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在地下文物埋藏区开工建设,地块属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出让该地块前,就应当进行考古勘探。属于划拨国有用地,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考古。在去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进行考古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考古。没有按法规进行考古,不得出让或划拨,并将受到处罚。

  广州市文广新局局长陆志强进一步强调,以往的文物保护地带,只是行政层面的保护要求,不具有强制性。往往是建设单位已开工建设,建设中挖到了文物,再向考古所报告,考古所再介入发掘和保护。但这个过程直接影响建设单位的工期,于是不少单位出于利益考虑,干脆不上报文物线索,或严格限制考古发掘时间,变相迟滞考古发掘进程。这样极不利于地下文物的发掘与保护。现在,埋藏区地块出让前,就必须先进行考古发掘。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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