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家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包头成立
中新网包头11月4日电 (李爱平白冰)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4日正式成立,它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监督新闻行业失德行为的自律机构,标志着包头市新闻界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整治行业不正之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方面建立了新机制。
新闻道德委员会是新闻传媒业进行行业自律和监督的一种组织形式,从2013年试点开始,中国陆续有15个省市建立了新闻道德委员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包头市率先成立了新闻道德委员会,作为解决新闻界突出问题、加强新闻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基本职责是,依据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职业行为,防范失德风险,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行风建设,形成行业自律长效机制,督促引导新闻工作者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为了充分体现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除了来自新闻行业代表外,从市人大、政协,发改、教育、环保、公安、工商等与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14个部门推荐了17名代表担任委员。包头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胡荣当选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
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后,下设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市记者协会秘书处,近期将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各界对本市新闻机构以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引导本市新闻行业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
收到投诉举报后,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将进行直接调查,形成初步处理建议,对于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将召开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评议并形成处理意见。处理形式包括责令整改、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全市通报、记录不良从业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此外,社会各界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本市新闻机构及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具体包括虚假新闻报道、不良广告、低俗之风、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是本市内国家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新闻性期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质的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的新闻从业人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