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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头金归捡拾者,是完美的结局

2015年02月12日 14:58 来源:重庆商报  参与互动()

  2月11日,针对有牧民捡到形似中国地图的狗头金一事,新疆青河县国土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没有让牧民上交的意思,如果他愿意卖,我们政府可以按照市场同等价格把这块金收购了,放在我们县上博物馆,若不想卖那他就自己保管着。”(2月11日中新社)

  @江西魏文彪:青河县政府部门表示如果捡拾者愿意卖,政府可以按照市场同等价格收购,将其放到县博物馆,表明当地政府没有将自己视为是特别的市场主体,而是将自己摆在与百姓民事平等的位置上,无疑也体现出了政府应有的守法意识与权力的自我约束。各地政府及其部门显然当从青河县政府对待牧民捡到的狗头金的做法中获得启示,进一步树立尊重公民财产权意识,在更大程度上促进公民权益保护与依法治国。

  @四川朱昌俊:狗头金的归属之争,其本源固然有当下法律相关规定的欠细化,但很明显,当民间舆论一边倒地认为狗头金应该属于拾得者,又不仅仅是源自对法律条款的“死磕”。青河县在狗头金事件上选择了“从善如流”,值得赞赏。该案例也为后续的类似事件提供良好的判例示范。

  @四川常军:结局虽然完美,但这种“回归”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仍难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物权的胜利。法律在适用上的民本原则,仍待强化;民众基于私权保护上的某种不确定心理,仍需被消弭。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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