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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被判侵权汪曾祺作品 文著协首起维权案胜诉

2019年07月02日 20: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7月2日电(记者 宋宇晟)知网又上热搜了,这次是因为被判侵权。

  日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称“文著协”)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下称学术期刊公司)、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同方知网公司)侵犯汪曾祺作品《受戒》著作权一案,在持续两年后,终审宣判。

  文著协官网刊文透露,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著协官网文章截图
文著协官网文章截图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7年6月,文著协发现,两被告未经授权,通过电子化复制,将《北京文学》《文学界》《芳草》《朔方》《雪莲》《阅读》《天涯》《可乐》《名作欣赏》九种期刊、杂志上刊载的涉案作品,在被告一经营的中国知网及被告二经营的“全球学术快报安卓手机客户端”“全球学术快报苹果手机客户端”平台上向公众提供。

  文著协认为,两被告在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过程中,通过单次付费、包月、包年服务等方式,获取非法收益。

  文著协诉称,涉案作品及作者汪曾祺,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华人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两被告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且侵权行为时间跨度大、主观意图恶劣,给著作权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为此,文著协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相关费用支出。

  汪曾祺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为涉案作品《受戒》的作者,依法享有完整著作权。

《受戒》书封
《受戒》书封

  此前报道显示,汪曾祺1997年5月16日去世后,其著作权利由三名子女共同继承,后经授权,文著协对涉案作品进行集体管理。作为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文著协经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可以对作品法定许可获酬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事宜进行维权诉讼。

  当年8月,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文著协提起的首起维权诉讼。

  2018年12月,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学术期刊公司赔偿文著协经济损失10000元,同方知网公司对其中的2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被告连带赔偿文著协合理开支10000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随后,该案进入二审阶段。据媒体报道,在二审中,双方围绕学术期刊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定许可等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

  直到今年6月,文著协在其官网刊文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称,文著协将以此次胜诉为契机,认真梳理众多会员的维权诉求,做好取证工作,下一步将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进行行政处罚,并展开诉讼,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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