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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强调保护进城农牧民土地权益

2012年01月15日 13: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拉萨1月15日电(白少波)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15日在拉萨说,对于进城务工农牧民,无论他们是留在农牧区还是进入城镇,他们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们的合法财产权,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和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向巴平措是在此间于拉萨举行的全区农村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述的。

  向巴平措说,当前西藏农业多种功能不断凸显,农业经营方式明显转变,农村经济结构深入调整,农村社会结构快速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向巴平措认为,当前西藏农业农村已经、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

  官方认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西藏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务院关于实施《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为西藏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三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创造了更多机遇和有利条件。

  据介绍,西藏2012年要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登记确权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地家庭承包关系。

  向巴平措要求西藏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开展工作,熟悉农牧业农村领域的法律和规章,引导农牧民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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