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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多举措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2012年05月05日 16: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福州5月5日电 (刘可耕 邱何娟)记者5日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1年初至2012年4月,福州法院系统累计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614件,一审调解撤诉率达40.03%,有效维护了福州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锐介绍,福州市两级法院针对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劳务报酬、工伤赔偿纠纷等案件的特殊性,不断探索与创新,逐步形成了外来工维权的全方位体系。

  为了不耽误外来务工人员工作时间,福州晋安区法院设立了“午间法庭”,调解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0余件;罗源县法院开展“流动法庭进城区”活动,利用晚上时间到当事人打工的城区和租住处开庭、调解、送达500多件次。

  为了及时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福清市法院、连江县法院、仓山区法院为外来务工者开辟追薪“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了提升外来工维权质效,长乐市法院邀请外来工所在省驻闽办事处及外来工维权中心人员参与联动调解处理,2012年第一季度解决因交通事故、劳动伤害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62起。

  2012年4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同建立了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与诉讼工作联动衔接机制。为了源头上减少外来工侵权案件的发生,福州两级法院积极走访外来工集中的社区、企业,开展“外来女工春风行动”等法律宣传,并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社会问题,提出司法建议7条,协助改进外来工权益保障和维权工作。

  近年来,福州两级法院民事审判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通过简化诉讼程序、提升诉讼效率、增强维权合力、推行诉调对接、强化源头治理等五项举措,方便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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