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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创新农村廉政建设 “田间纪委”深入民心

2012年10月30日 2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梅州10月30日电 (唐林珍 蔡欣欣 邹琳)“梅州的‘廉洁镇村’建设,很有特色,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30日在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镇村创建工作现场会上充分肯定了梅州纪检部门在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做法。

  梅州是粤东北的一个山区城市。近年来,梅州市纪检部门针对当地“八山一水一分田”、农业人口383万、占总人口的74.1%等实际,在认真落实广东省关于建设廉洁城市决策部署的同时,坚持重心下移,以深化民主监督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创建廉洁镇村、建设幸福村居”活动,从2007年开始创新设立村务监督机构,到谋划今年的创建“廉洁镇村”活动,从创新制度实践,到制度、文化、组织、平台多方面的整体推进,梅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逐步走上系统建设、综合治理之路。

  2007年初,梅州纪检部门选择蕉岭县三圳镇芳心村为试点,积极实践村民自治框架下的异体监督,先后探索干群对话会、村务监事会、村代会召集组3项制度,并不断完善总结,将3项制度整合为村务监事会制度。村务监事会成员通过民主推荐产生,主要是对“三资”使用管理和村务决策等实施监督,拓宽了保障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渠道。

  2008年,试点扩大到蕉岭县8个镇16个村,进一步引起各界关注。当时由于涉及管理体制且缺少明确的法规依据,也引来一些非议甚至责难。对此,梅州市纪委坚决探索不动摇。2009年4月,梅州市纪委书记李纯德同志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请假专程到蕉岭调研推动,坚定试点信心,广东省纪委也多次派员来梅调研指导。2009年11月,以“农村治理创新与社会实验”为主题的第五届南方农村报——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在蕉岭县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对梅州的探索给予充分肯定,将之誉为农村基层治理的“蕉岭模式”。

  2010年10月,梅州市以新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为契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将村务监事会改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迅速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2011年,结合村“两委”换届,在全市2229个村(居)委全部建立了监委会。监委会的设立,有效地加强了基层民主监督,完善了农村治理结构,被干部群众形象称为“田间纪委”,得到广东省委、省纪委充分肯定。

  在创设村监委会基础上,如何整合相关工作,系统化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理是一项重要的现实课题。2011年12月,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到梅州调研,对梅州创建“廉洁镇村”的设想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梅州明确提出了“抓基层、强基础、聚民心”的指示要求,鼓励梅州先行先试、探索新路。梅州市积极行动,将创建“廉洁镇村”纳入重点工作,并将2012年定为“廉洁镇村”建设年,梅州市“两办”印发《创建“廉洁镇村”活动工作意见》,成立市、县(市、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农村工作的副市长、副县(市、区)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宣传、民政、农业、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并抽调人员成立“创廉办”,协调解决体制机制、人员经费等问题,推进创建“廉洁镇村”工作顺利开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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