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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0家企业因超标排污被通报

2012年12月04日 17: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12月4日电 (任丽娜)4日,山西省环保厅对外公布了该省今年第三季度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华电大同第一热电厂有限公司、山西锁簧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翼城县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10家重点监控企业,因废水、废气超标排放被通报。

  据环境监测,第三季度,山西全省重点监控企业有450家。超标排放的10家企业中,废气超标排放企业有7家,共9个排放口,超标最严重的企业浓度值为正常值的6.2倍;废水超标排放企业3家,共3个排放口。

  目前,山西省环保厅已对长治劲牛焦化有限公司、中阳县益锦焦化有限公司按超标时段取消焦炭排污费减免和优惠,并计算超标期间所应追缴的排污费,报送山西省焦炭集团进行追缴。华电大同第一热电厂有限公司电厂已受处罚,正处于限期治理阶段。

  对于其他监督性监测超标企业,山西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依法进行罚款,并将处罚信息于12月20日前报送山西省环保厅环境督察处,由山西省环保厅汇总后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作为实施企业“绿色信贷”的重要依据。各超标排污企业也需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由各市环保局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统一报送山西省环保厅。

  与此同时,各市环保局应向超标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超标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后,应向本辖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解限申请表。由所在市环保局组织开展验收监测,出具验收意见。山西省环保厅将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解除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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