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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开大排档取名“211国家重点”引围观(图)

2013年01月09日 18: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小伙开大排档取名“211国家重点”引围观(图)
大排档还没开业,门口的牌子先火起来了。 朱志庚 摄

  中新网徐州1月9日电 (朱志庚 拾冠之)“真是大开眼界,饭店名敢叫‘211国家重点’,现在的商家可谓想着点子吸引眼球。”连日来,江苏徐州一家名为“211国家重点大排档”的餐饮店吸引不少市民围观拍照,原来不仅店名雷人,店家还冠以两块“徐州市地摊行业牛逼单位”和“国家级地摊建设试点单位”门牌。

  “如此起店名、做招牌就是为了吸引顾客,希望通过提升软硬件条件,一改大家对大排档、地摊小吃脏乱差的印象。”1月9日,徐州小伙宋鲁介绍说,自己大学毕业后,在当地一些宾馆饭店站过前台、干过管理并积累了不少经验,后来跟朋友一起成功开了一家小宾馆,赚了第一桶金。

  “去年底,偶然‘淘到’这家位于水漫桥路南首的门面房,大厅、院子、仓库、粗加工房整体面积近千平方米,于是和朋友商量着办一家具有徐州特色的大排档。”宋鲁说,起初为了取个响亮的名字真是花费了一番心思,后来突发奇想叫了“211国家重点大排档”及挂上“国家级地摊建设试点单位”、“徐州市地摊行业牛逼单位”门牌,就是希望通过“个性、另类”的方式引起市民关注。没成想,饭店还没营业,便引来不少市民驻足围观。

  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对此做法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这种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因此,可以向工商行政机关举报,对其进行查处。”

  对此,徐州工商局泉山分局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为止这家大排档还未到工商部办理有关证件,如果商家真的使用“211国家重点”作为店名是不能给予审批的,至于“徐州市地摊行业牛逼单位”和“国家级地摊建设试点单位”两个称号在广告审批时也不可能通过。“在审批时,必须先到卫生、环保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交由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等。”王女士认为,店家行为可能仅是一种炒作噱头。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对此进行纠正查处,并协调城管部门拆除这个另类门牌。

  对于各方质疑,店主宋鲁坦言,坚持个性不会仅靠“另类”的门牌,店内从厨师到选材、配方都是高标准要求,自己肯定得遵守规章、合法经营,努力改变人们对大排档的传统印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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