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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部办公楼使用两年要卖掉 组织部门:不能买卖

2013年01月10日 21: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盐城1月10日电(于从文 谷华)针对江苏滨海县陶河村要卖掉受江苏省补贴10万元、建成使用才两年的村部,10日,滨海县委组织部表示,受省里补贴建的村部不允许买卖、转让,否则将追究责任。

  近日,有群众反映,盐城市滨海县天场镇陶河村为套取扶贫资金,要卖掉2010年建成启用的村部办公楼。此事引起当地村民议论。

  10日,记者来到滨海县天场镇陶河村采访,只见村部大门紧闭。据该村曹会计介绍,村部办公楼是2010年时启用的,面积约300平方,出售价格需20万元。因为该村要建标准化村部,所以想卖掉现有村部筹集部分资金。

  天场镇党委书记于勇否认陶河村要卖村部套取扶贫资金的说法。他说,村部办公楼属于集体资产,村集体统一处置是符合规定的。

  据了解,从2010年5月开始,江苏省委组织部对每个村补贴10万元,统一要求对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村部)进行升级改造,要求把农资超市、卫生服务中心、警务室、活动广场等配套集中在一起以方便群众。

  滨海县委组织部党员管理科科长朱永惠表示,滨海县有包括陶河村在内的145个村部享受过这个补贴。省里补贴建成的村部实行“县有、镇管和村用”,产权是县里的,管理在镇里,村里只是使用,不能买卖、转让,不得改变其性质,违者要追究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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