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省今年将全面落实公开省级“三公”经费

2013年04月08日 14:4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从7日召开的新一届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确定今年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县级政府今年将探索实行接待经费公开。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2011年,国家首次公开了中央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详细公布了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车辆购置数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确定,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近年来,我省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的信息群众不关注,群众关注的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省监察厅厅长马明生在这次会议上表示,今年我省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推进公共政策、行政权力和社会民生三大领域公开,重点加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等信息公开,并统一规范公开目录、方式和载体,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

  按照省里部署,我省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向群众交实底。今年,我省将在公开省级财政年度总预算和上年度总决算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其中省直各部门除少数因涉密不宜公开的,都将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我省还将在县级政府探索实行接待经费公开,今年将选择几个试点县,以后逐步推开。

【编辑:张志刚】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