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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房新规今起实施 购房者可以先验房后交费

2013年04月12日 10:2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今天(12日)起,《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规定明确提出,开发商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等作为验房的前提条件,更不能要求购房者先收房再验房。购房者可以先验房后交房。

  相信有购房经历的人都知道,以前要交房的时候,开发商先让你填写一大堆资料,缴纳完相关的费用和物管费之后,开发商才会将钥匙交到购房者手中,这时候房子已经完成了交接手续,也就是说这时候购房者已经认可了开发商修好的房子,房子已经属于购房者了。

  如果随后验房时候出现了各种问题,有些负责任的开发商会及时整改,一些不负责的开发商往往推三阻四的不去整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损害。我们在成都了解到,很多的纠纷就是产生在这方面的。现在新规出台后,购房者可以先去验房,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而开发商不及时整改,购房者可以拒绝签字拒绝收房,那么这时候房屋买卖还没有完全完成,责任全部在开发商一边,可以新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昨天的时候,记者到成都的街头采访了一些成都市民,大家基本上都很赞成这个新政,以前的时候觉得应该这样做,但是没有相关的规定。很多市民说,以前的时候开发商要求他们先签字缴费,确认收房后再去验房有点不合理,但是抗不过开发商,很多购房者最后还只能先签字后验房。现在新政出来之后,成都一些市民就觉得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开发商,先验房后交费。

  现在房价挺高,一套房子可能就是一家人多年的一个积蓄,加上房屋构成比较复杂,一般普通老百姓在验房的时候很多方面的专业知识都不懂。比如水电、管道等等墙体这些都比较复杂,所以专家说验房的时候最好花钱请有资质、信誉比较好的专业人士还有专业机构来帮忙验收,这样对于消费者来说虽然多花了一点钱,但能在验房时及时发现问题避免重大的损失。(记者 刘涛)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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