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西:艾滋病实行实名制检测

2013年06月03日 10:53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第30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的三次审议,于5月30日通过。条例规定艾滋病检测实行确证实名制。

    自1996年艾滋病传入广西并出现本土病例以来,艾滋病疫情的发现和暴露速度出现了明显上升的现状,广西已经成为中国艾滋病流行的主要区域,防治工作的成效将对全国防治艾滋病大局产生关键影响。

    艾滋病实名制检测一度引起争议,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保护问题成为外界关注的话题。按照条例规定,受检测者应当主动向检测机构提供本人真实信息,检测机构应当为受检测者保守信息秘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编辑:王安宁】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