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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丰村民投诉村干部冒领补贴(图)

2013年07月10日 14:34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江西永丰村民投诉村干部冒领补贴(图)
已被冒名申报的山林

  未造林却申报补贴项目 村民质疑村干部冒领补贴

  永丰县林业局已停止补贴发放,责令3名工作人员作检查并将作出处理

  核心提示:三年辛苦造林近千亩,却不知道国家对荒山造林有每亩200元的专项补贴款。外村村民为了骗取造林补贴款,竟将其他6户村民近百亩山林纳入自己名下,更让村民气愤的是,一棵树都没种过的村委会主任竟也将村民们的145亩山林作为自己的造林项目向上申报。

  “我们辛苦造林,却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贴,他们没造林,却冒用我们的山林去骗补。”永丰县潭城乡西坑村委会东排村小组20多户村民对此极为不满。

  在村民多方反映投诉后,永丰县林业局回应称,村民对相关政策存在误读,会尽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埋头造林不知可申请补贴

  潭城乡西坑村委会东排村小组距离永丰县城约15公里,四周群山环抱,与峡江县接壤。

  “这几年我们辛辛苦苦拓荒造林,昔日的荒山现在被郁郁葱葱的杉木覆盖。起先我们并不知道,国家对荒山造林有相关的补贴,隔壁村的一个人与我们村的村委会主任冒用村民的名义去申请造林补贴款后,我们才知道有这回事。”

  近日,新法制报记者接到东排村小组村民投诉,邻镇村民与西坑村委会主任冒用他们小组几百亩的山林去申请造林补贴款。

  7月4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永丰县潭城乡西坑村东排小组。

  “我们这偏远,山田水冷,薄田薄收,因此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外出务工,只剩老人小孩留守家中。”58岁的村民林申根告诉记者,为响应省里的政策,他从2010年起便在山上造林了,三年来,累积种下1.5万棵杉木。“我的两个儿子都在外面工作,老伴在家照顾孙子,这几年都是我一个人起早贪黑守在山上开荒种树,除草,抚育山林。除了我家自己的山林,我还在哥哥和弟弟的山上种树,这几年下来总共造林120多亩。”

  “我们一直在埋头造林,之前未听说过有相关的补贴,上个月,我们村的一个女婿毛志强向林业局申请了造林项目后我们才得知,原来国家为了鼓励广大林农的造林积极性,对于荒山造林的有每亩200元的补贴。”林申根称,造林有补贴对于收入微薄的村民而言无疑是值得高兴的事。

  东排村小组原有30多户村民,这几年有不少村民搬离,目前留下约有25户,组长谢才仁称:“(大家)这几年造林应该在一千亩左右。”

  国家对造林有200元/亩的补贴一事在村小组迅速传播开后,村民们开始盘算着如何领取相应的造林补贴款。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他们大吃一惊。

  村委会主任未造林申报补贴项目

  6月13日,村民们第一次找林业部门询问相关造林补贴款的事。谢才仁回忆,当时每家每户都派了一个代表,一行20多人前往永丰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西坑村造林补贴只有一人申报,即西坑村委会主任宋正根(别名宋子传)。”

  对此,大家感到蹊跷,一是之前他们连有补贴款都不知道,而且宋正根并未造林,为何他一人申请了呢?

  村民告诉新法制报记者,他们随后找宋正根了解情况,宋正根称他对此事也不知情,只是申报了造林补贴项目。其他村民的事他一概不知,并称目前造林补贴资金也没有拿到。

  谢才仁称,后来他们通过多种渠道辗转打听多次才得知,宋正根本人一棵树都没栽过,却向上申报了145亩造林项目,而这145亩全是冒名顶替东排村小组6户村民的山林向上申报的。毛志强名下申报的288亩造林中,有87亩山林属于东排村小组8户村民所有。

  据悉,毛志强根本不是潭城乡人,是沿陂镇回陂村毛家小组的村民。

  自家的山林被人冒名顶替,骗取造林补贴款一事在村里传播开来。“开荒造林补贴款被冒领已经够气人的了,更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宋正根身为村干部,竟然为了一己私利损害大家的利益。”

  村民给记者出示了一张纸,上面记载着他们根据相关材料汇总的被冒名的林木所有权人及其山林面积。

  “林申根68亩、谢才和47亩、林长根14亩、谢才珍9亩、林庆福5亩、谢才福2亩,这是宋正根冒名申请的145亩山林的6名林木所有权人。”

  “而毛志强冒名的87亩中,涉及的8名林木所有权人分别为:谢才珠23.5亩、谢才山20亩、谢才来11亩、谢才以10亩、林有福9亩、谢才清6亩、谢才喜4亩、谢长根3.5亩。”

  “我们大概估算了一下,这几年造林共计1000亩左右,如果按每亩200元的补贴,一共有20万元左右,一家多则能领到上万元,少则几百元。”村民们对记者说。

  另一冒名者系林业局干部亲戚

  6月24日,村民们再次联名向县林业局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他们一个说法。

  永丰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肖东京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称,接到村民的联名信访件后,6月21日和27日,县林业局两次安排工作组联合乡、村干部到当地调查了解。

  “综合两次进村实地调查访问和查阅2008年以来我县造林项目实施和资金发放情况。该村小组列入造林补贴项目为2012年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433亩。以毛志强名义申报了288亩,以宋正根名义申报了145亩。毛志强名下申报的288亩造林中,实际共造林201亩,弄假窃勾东排组其他8名村民共87亩;宋正根名下申报项目的145亩造林,全部是弄假窃勾东排组6名村民所造山场。”肖东京称,毛志强非本村小组村民,他妻子是东排村小组的,也在该村小组买了山并造了林;宋正根是该村小组所在的西坑村委会主任也非本村小组村民。

  谈及此次骗领的由来,目前调查情况是,2013年2月,毛志强向永丰县林业局营林股副股长王贵生讲,他于2012年在东排村小组造林几百亩,要求列入造林补贴项目。因毛志强是王贵生的妻叔,王贵生就打电话叫沿陂林业工作站的刘德海、罗振明一同到该村小组核查,由毛志强、谢待发、谢才明带山指界(谢待发和谢才明系东排村小组村民,均为毛的亲戚)。

  毛志强等人上山对山场进行勾图数天后,罗振明在县城遇到熟人戴永忠,戴说其2012年在东排组买了山并种了一百多亩杉木,提出立项申请,罗振明在戴的指点下进行勾图。之后戴永忠对罗振明说,他因长期在外地做生意不在家,就以宋正根名义登记领补贴,等他回来再向宋正根要造林补贴,宋正根答应可以。

  肖东京称,他们局已立即停止宋正根、毛志强申报的2012年造林补贴试点项目补贴发放,并已责令王贵生、刘德海、罗振明三名工作人员写出检查,随后局里将开会讨论对相关失职人员的处理结果,并建议潭城乡政府对于宋正根、戴永忠的不当行为作出处理。

  潭城乡政府宣传委员张力文称,乡政府之前对于此事并不知情,“当地的林业工作都由设立在临近沿陂镇的沿陂林业站管理,林业工作站由县林业局直管”。因此,当时林业站的人上山勾图乡政府并不知情,而对于造林补贴的相关政策他也不太清楚。“如果相关部门确实查出宋

  正根、戴永忠存在违法违纪,我们会严肃处理。”

  然而,村民们对于相关部门回复仍存质疑,难道申请补贴款仅凭当事人指指画画就可以吗?林业局不需要审核吗?

  村民对“造林补贴”存在误读

  “造林补贴”本是为了鼓励广大林农的造林积极性,却在东排小组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肖东京称,东排村小组村民对于“造林补贴”的相关政策存在一定的误读。

  肖东京解释道,永丰县承担国家退耕还林荒造和长防林项目,每年省里下达的项目造林任务在6000亩左右。近几年来,永丰县每年造林均在5万亩以上,上级项目计划满足不了造林主体的申请需求。

  “上级对造林有明确指标,而实际造林的面积远超过上级目标计划,因此并非造了林都有补贴,这需要自主申报并经过严格的审核。”肖东京说。

  不过恰恰是在审核环节,让百姓看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怪现象。

  2012年9月,省财政厅与省林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造林补贴试点建设任务提报工作的通知》中对于申报程序有明确规定:县级财政和林业部门组织造林主体申报2012年造林补贴,林业部门根据《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2012年营造林实绩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林造字[2012]300号)要求,负责对造林主体申报的造林进行检查……

  肖东京称,要申报造林补贴项目,首先造林主体应向当地村委会、林业工作站、乡政府申请,经当地林业工业站实地验收合格后上报县林业局列项,再由县林业局根据项目要求、计划、申报情况统筹安排,请示县分管领导同意后正式列项,且造林申报者要与县林业局签订造林合同,要履行造林管护质量合格和10年不能主伐等义务。

  对于造林补贴的发放,肖东京称,省财政厅和林业厅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造林的补贴标准为每亩200元,造林主体完成造林任务1年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70%;造林主体完成造林任务3年后,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余下的30%。“今年3月份,国家已下拨第一次补贴为70%,第二次补贴的30%须明年经国家或省核查合格后再下拨。由于县财政局和林业局正在对项目进行县级核查,所以第一次补贴款仍在县财政局账上,未按‘一卡通’方式发放到户。”

  “该村小组村民除本次核查的两人申报立项外,其余村民均未申报。”

  对此,东排组村民希望这三年造林都能列入项目补贴,他们即将提出申请。

  肖东京表示,造林补贴的申报是有年限的,申报时间每年固定,上级部门根据当地申报情况下达指标,村民们所提及的将历年造林面积汇总申报不大可能。“东排小组村民今后申报的造林项目,凡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考虑立项,今后我们将及时将造林补贴项目实施条件、申报程及时间要求等内容在村、组进行张榜公布,并强化项目审查,确保项目审批的公开、公平、公正。”(新法制报 文/图 记者昌岳)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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