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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进裁判文书上网 高院非涉密判决将全上网

2013年07月16日 14:32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高院非涉密判决将全部上网

  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扩大裁判文书上网数量

  昨天,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透露,本市将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对市高级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要力争全部在网上公布。

  前不久,最高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规定最高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原则上均上网公开。本市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起步早,今后,生效法律文书上网的数量将增多。昨天,慕平要求,对市高级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力争尽快做到全部上网;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在高院统一指导下,逐步扩大裁判文书上网的数量。这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裁判文书析法说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使每一份裁判文书都经得起社会检验。

  本市还将推进审判执行情况全程告知制度。本市法院将通过研究开发案件流程信息软件,使当事人凭查询密码可以随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要通过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实现被执行人财产查询信息、已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评估拍卖信息等全部公开,方便当事人随时上网查询。另外,庭审直播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律师监督也被提及。在案件审理中,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法定的唯一能够直接对个案诉讼进行监督的机关,而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是实现公正司法、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慕平说,北京律师数量多、素质较高、影响力较大,本市法院要建立与律师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在工作中互相独立、彼此尊重、积极合作、互相监督。

  另外,本市法院将在调研基础上推动全市各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统一服务机构和服务内容,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都能在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满足当事人查询案件、咨询问题、反映意见、评价法官等各项需求。诉讼服务平台将统一服务标准和服务机构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

  链接

  最早公开文书是乔占祥诉铁道部案

  在市法院系统官网“北京法院网”上,“裁判文书”是该网站的固定栏目。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分别是民事文书、刑事文书、行政文书、执行文书和涉外文书。还可以通过司法文书检索,按类型、年份,输入案号、标题或正文等信息进行查询。

  记者打开了最新的一份7月13日的民事裁定书,标题是赵甲与赵乙、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在裁定书中,详细记录了起诉内容信息、法院裁定认定以及最终的审判结论。在末尾处,标明了此案审判长、代理审判员和书记员的姓名。刑事裁判书等其他文书,格式跟民事裁判书的基本一致。

  在所展示的文书中,多数涉案人员的真实姓名都受到保护,没有被公开。最早的一份文书,是2003年5月上网的“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行政判决”。

  此外,北京法院网也提醒: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有异议,可以申请更正或者“下网”。(记者 骆倩雯)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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