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阿姨怀疑老伴与三女士有私情 中伤“情敌”成被告
2013年07月17日 14:48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老伴老伴,老来为伴,信任是相互依靠的前提。
潘老师是个热心肠。退休后,他一直热心地参与街道老年协会的各种工作,常组织老年会员进行排练、演出等活动。
不过,潘老师的老伴王阿姨对此并不支持。两人还常常会因为这事拌嘴、怄气。由于老年协会活动比较多,潘老师忙起来,在家的时间也相对少了。看着老伴和老年会员们载歌载舞,王阿姨有了担心。她怀疑老伴与协会的女会员有私情。而且,王阿姨还通过自己的观察,把目标锁定在与老伴联系比较密切的3个老年会员身上。
2012年5月份以来,王阿姨开始屡屡对3个怀疑对象发难。一方面她开始在左邻右舍中散布一些不实谣言,中伤3名女士,另一方面还多次到老年活动中心“登门拜访”,谩骂怀疑对象。潘老师试着劝说,但没有一点用。
王阿姨的行为,让3名被针对的女士感到了极大的困扰。这样持续一年多后,她们终于忍无可忍,将王阿姨告到法庭,要求王阿姨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阿姨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无端怀疑他人与自己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甚至多次在公共场合谩骂与诽谤,损害了原告的名誉,已构成名誉侵权。经法官批评教育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王阿姨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原告方承认错误并真诚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取得了3名原告的谅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桂林晚报 记者莫林骐 通讯员李琳 廖毅)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