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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驱蚊花露水含农药”引担忧 专家:属卫生用药

2013年07月18日 09:38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驱蚊花露水“微毒”不必担忧

  含微量避蚊胺或驱蚊酯与“大田农药”概念不同,安全可以保证

  时值盛夏,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蚊虫又开始“肆虐”。花露水,这一起源于上海的老字号国货产品成为夏日必备的驱蚊消暑利器。然而日前网上盛传“花露水含有农药”、“花露水易燃”等一些信息,引起了部分消费者的担忧。

  对此,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跟蚊香、杀虫气雾剂等化学驱蚊用品一样,具有驱蚊功能的“驱蚊花露水”必然含有微量避蚊胺或驱蚊酯,所以在包装上特殊标出,但对人无害。而其他没有标出的传统花露水,并不含避蚊胺或驱蚊酯,只是清凉止痒而已。

  “农药”成分属卫生用药

  昨天,记者在凤阳路上一家超市看到,“驱蚊花露水”价位多在10-20元之间,如六神驱蚊花露水有三个价位,分别为12.4元、14.5元和16.8元,而一般相同包装的普通清凉、止痒花露水为10.9元。记者还注意到,在驱蚊花露水背面包装上标注有“农药正式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的字样,同时还有字体加粗提醒的“微毒”字样。

  但其实,根据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只要产品宣称有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等功效,该产品就划归大农药产品管理范畴,就须在产品上标注农药登记证号。所以,驱蚊花露水上的“农药”字样并非我们传统意义上认为的大田农药,而是具有蚊虫驱避作用的卫生用药。

  针对产品上标注的“微毒”,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也有明确规定,划归到农药产品范畴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毒性分级”,包括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和微毒5级,微毒已经是最低标注级别,等同于国际上化妆品的事实无毒级。农业部农药鉴定所副所长顾宝根表示,避蚊胺属于低毒,驱蚊酯毒性更低,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

  酒精是花露水必需成分

  网上还有微博称:“花露水含有乙醇,易燃易爆,一旦靠近火源就会发生危险。”

  对此,上海家化六神品牌经理陈华杰解释称,根据国标规定,花露水是指由乙醇、水、香精和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对人体皮肤具有芳香、清凉、祛痱止痒等作用的产品,其中乙醇含量不得低于45%,即只有酒精含量超过45%的产品才能命名为花露水。

  陈华杰介绍,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正常使用花露水,喷涂后不马上接触明火,“易燃”的问题根本无需担忧。据悉,目前正规厂商生产花露水多采用食用级酒精,其安全品质可以保证。

  婴儿不要直接涂抹皮肤

  尽管花露水安全无毒,但在日常使用中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选择花露水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产品功效与自身需求相匹配的产品,例如蚊虫叮咬后要喷专门的止痒花露水,而非驱蚊花露水。这是因为如果皮肤有伤口,使用驱蚊花露水有时反而会加重皮肤损伤。

  此外,针对孕妇、婴儿、患有皮炎或皮肤破损者这类特殊人群,不管是驱蚊花露水还是其他功效的花露水,都需要按照产品注意事项或遵医嘱正确使用。比如,婴儿使用时,最好不要直接涂抹皮肤,应稀释后使用,可以洗澡中使用,但不要直接拿花露水涂抹全身,以防肝脏代谢能力差的婴儿酒精中毒。(记者 张晓鸣 实习生 吕伟)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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