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级行政审批再减 向滨海新区下放审批权限51项
中新网天津7月18日电(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涉及该市6项,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9项,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51项。
记者在刚刚公开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的通知》中看到,此次继续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51项,共涉及发改、交通、公安等20个职能部门,进一步实现“新区事新区办”。
而就在今年4月份,天津市政府已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43项。
此份通知还指出,天津市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滨海新区承接部门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工作衔接,制定具体操作措施,加强后续监督检查和服务,确保审批质量。滨海新区要尽快组织做好承接办理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
此外,天津各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